(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晉)深水埗義華大廈近日有大批劏房租戶被要求搬遷。據了解,該大廈於去年11月易手,新業主計劃收回單位改裝為符合「簡樸房」規管制度下的單位再重新出租。特區政府房屋局已即時介入,為有需要租戶提供協助。房屋局昨日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已接觸90個受影響單位的租戶,其中60戶指需要協助申請過渡性房屋,並強調會保障租戶權益,以及嚴肅跟進觸犯《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個案。正協助受影響租戶的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昨晚已與多名租戶會面,了解到政府已容許他們申請遷入過渡性房屋以獲得短暫安置居所。由於有部分租戶特別是年長人士期望不用搬離深水埗區,特區政府正協助與業主協商,爭取延後遷出日期等。
立法會於去年9月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為俗稱劏房的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以確保單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環境,並會在今年3月1日生效。房屋局屆時會推展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讓現存劏房分間單位進行登記後,就可以在登記期結束後享有36個月的寬限期,以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
部分住戶須於3月前遷出
是次事件源於義華大廈易手後,兩間新業主公司聲稱計劃向二房東收回相關物業單位後改裝成「簡樸房」重新出租,而新業主與租戶作溝通並考慮其情況後,已分別提供了額外3個月至12個月的通知時間,讓租戶有多些時間準備,然後才陸續收回單位。部分住戶要於3月前遷出。
梁文廣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由於義華大廈涉及逾百個劏房單位租戶與二房東簽租約,而非直接與舊大業主簽約,一旦新業主要收回單位,可令租戶的租約失效。雖然新業主所提供的遷出通知期基本符合法例要求,但對不少租戶仍屬龐大的遷出壓力,特別是一些年長租客都希望留在區內,要求進一步延長遷出期。
他透露,因應有租戶希望留在區內,房屋局正與新業主協商延期、聯絡區內地產代理協助尋找合適單位,以及容許租戶申請遷入過渡性房屋。
60戶會申請過渡屋
房屋局回應表示,非常關注今次事件,已要求由局方聘請的全部六隊區域服務隊立即採取行動,為相關租客提供協助,包括到義華大廈逐戶「洗樓」、向租客講解劏房租務管制下為租客提供的保障,以及協助有需要人士申請過渡性房屋等。截至本月15日,區域服務隊已接觸義華大廈的90個劏房租戶,其中60戶指需要協助申請過渡性房屋,其中19戶已提交申請,30戶正考慮或已安排下一步住處。
根據多日「洗樓」觀察,局方估計義華大廈有逾百個劏房單位已空置,相關租客已搬離單位。區域服務隊亦已留下單張,以便尚未成功造訪的餘下租戶聯絡。
房屋局強調,區域服務隊會努力造訪餘下的租戶,務求盡快接觸到所有受影響租戶。該局及區域服務隊亦正積極協助有需要租戶申請過渡性房屋,並會繼續密切留意義華大廈租戶的情況,按他們的實際需要提供適切協助。有需要協助的租客可透過致電/WhatsApp(9813 7512)等途徑與區域服務隊香港單親協會聯絡。
同時,差餉物業估價署得悉事件後已立即主動跟進調查及聯絡兩間新業主公司的代表及二房東,要求他們須遵守單位租賃管制下的相關規定,並向租戶講解條例下租戶享有的權利,提醒租戶如業主涉嫌違例,務必立刻舉報。根據現時所得資料,已發現有逾期提交租賃通知書的情況,估價署會按蒐集所得的證據嚴肅跟進觸犯條例的個案,並會堅決採取執法行動和提出檢控,以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居民縱短期內須搬遷 仍認同新例長遠好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文匯報記者了解到,不少受影響居民在搬遷過程中面對着租金對比、寬限期協商、另覓單位等實際問題,但普遍理解《簡樸房條例》出台的初衷,認為規範房屋標準能從根本保障居住安全,即便短期面對搬遷麻煩,仍認同條例帶來的長遠好處。
笑婆婆已在義華大廈一個劏房單位居住了5年,目前月租逾2,000元,僅電費需另行支付。她指約於一個月前收到大業主的搬遷通知,目前仍在尋找合適的單位,「其實我已覓得一個單位,月租與現時相比僅差一兩百元,但還在考慮。」
她說,區域服務隊成員已向她詳細了解實際情況,並告知若實在找不到房屋,可聯絡社工協助申請中轉屋暫住。「我已留下了他們的聯絡方式,若找不到就尋求政府進一步協助。」
她坦言,此次搬遷雖時間緊迫,但難度不大,在同區找單位相對容易,只是需要花費時間,且搬家過程較為麻煩。即便自己獨居、物品不多,也需親自打理搬運事宜。
同受影響的租戶譚先生表示,已在同區找到新單位,月租同為逾2,000元。他坦言,未見有區域服務隊成員聯絡他,「可能他們來時碰巧我不在家吧!不過我亦沒打算尋求政府幫助,因為政府的中轉房屋通常有居住時限,需按規定遷離,我更傾向自行尋找單位。」
「至少能確保單位符合規格」
他提到,自己獨居且尚未退休,認為此次突發搬遷事件可以理解,相信隨着《簡樸房條例》實施後,港九新界各地類似情況會陸續出現,「這是好事,至少能確保單位符合規格,不合格者不能再向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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