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去年11月22日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長沙灣青山道一唐樓單位懷疑有異味冒出。人員到場後,在單位內發現一隻貓屍體,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經進一步調查後,昨日(15日)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拘捕一名27歲姓游本地男子,他已被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將於明日(17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去年12月10日,警方已拘捕一名24歲姓何本地男子,涉嫌「殘酷對待動物」,他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重視所有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絕不容忍任何殘酷對待動物行為。警方重申,殘酷對待動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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