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吳健怡)為打擊樓宇維修圍標問題,特區政府在前日立法會首次大會上提出系列改革建議,包括設業主「授權票」上限,並要求法團議決工程或維修時若涉款金額愈高,需更多業主親身出席等。特區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上進一步解釋,改革核心在於提高業主大會的透明度與問責性,新措施想業主更關注和參與屋苑事務。針對外界關注的「授權票」問題,她指將設上限,亦開放討論「加辣」措施。
麥美娟表示,特區政府在2024年已進行第一輪《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但宏福苑火災令社會意識到,有需要推動過往因爭議而未獲接納的改革建議。她重申政府的五大修訂方向,包括為大型維修工程設立與工程費掛鈎的階梯式投票門檻;嚴格規管「授權票」的使用;擴大及深化利益申報機制;釐清業主大會的會議程式,以及賦予主管當局在法團管理失效時的介入權力。
麥美娟:業主應多花時間參與屋苑管理
對於有意見憂慮,提高業主親身出席門檻,將導致「開唔到會」,甚至流會。她指出,業主作為重要資產的擁有人,理應多花時間關心及參與自身屋苑的管理,而非在出事後才批評。
「現在的情況是業主平時不理,到有維修工程也不理,不過到夾錢就出來和吵架,要政府介入、幫忙,幫我說他是錯。在條例中,仲裁權力其實在土地審裁處,這些情況我們覺得是否應該業主要提高意識。我們所有工作都希望鼓勵業主能親身參與,關注自己屋苑管理。」麥美娟說。
會前貼「授權票」列表助監察
至於俗稱「授權票」的委任代理文書,被視為圍標溫床,麥美娟表示,修訂將從三方面入手,首先會為每名人士可持有的「授權票」數目設上限,防止少數人操控投票結果。其次,要求法團在會前張貼公布所有已簽署的「授權票」列表,列明單位及授權人,「咁業主可以知道,見到隔籬屋嗰個其實都搬走咗十年,點解仲可以有人簽授權書畀佢呢?」這有助業主互相監察,甚至即場提出質疑。業主若親身出席,其「授權票」便會自動失效,確保本人的意願優先。
她又指社會可進一步討論更嚴格的「加辣」方案,例如「每一個要簽(授權票)嘅時候,要有一個證人睇住佢」,或要求授權書上須列明就指定議案的投票意向(贊成或反對)。她指,這些措施可能增加開會難度,但願意開放討論,尋求保障業主權益的最佳平衡。
為堵塞利益輸送的漏洞,修訂建議將利益申報範圍由法團管委會成員,擴大至其聘請的顧問公司。麥美娟表示,「我哋都會要求個顧問公司,佢都要申報佢嘅利益,究竟佢識唔識呢間工程公司?又或者佢同呢間工程公司有幾多生意來往?」,若顧問公司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披露,業主在投票決策時便應將此風險考慮在內。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