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茗)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警方以涉嫌誤殺拘捕多人,包括宏業建築授權簽署人黃忠基。他在事發時是房屋署在牛池灣的合約制屋宇保養測量師,被質疑身為工程公司負責人,同時任職政府合約測量師,或存在利益衝突。就此,房屋署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指,有關供應商服務合約已於去年12月中屆滿,並已要求新供應商採取更嚴格措施,加強監管受聘人士的申報要求。若發現任何利益衝突,房屋署會立即要求供應商跟進,及更換所調配的僱員,如果供應商未能按合約要求履行服務,會記錄於其季度表現評估,將影響其季度表現評估及未來投標資格。
房屋署指出,黃忠基由專業服務供應商聘請,曾被調派至房屋署東九龍分區擔任外聘屋宇保養測量師,負責藍田及油塘區公屋的保養維修,相關工作與宏福苑維修工程無關,而他被調派到房屋署任職期間,並沒有作出過任何申報。
須申報利益衝突 承諾遵守法律
署方又指,雖然與受聘人士無直接僱傭關係,但署方與供應商的合約,已要求受聘人士必須申報利益衝突和承諾遵守法律、保密聲明及聘任條件。受聘人士如認為私人利益與其公職之間存在任何衝突,須作書面申報;供應商作為受聘人士的僱主,也有責任確保受聘人士符合有關申報要求。
有傳媒報道,黃忠基於2004年被控《防止賄賂條例》下的「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案件曾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惟未有資料顯示當時案件的結果。翻查資料顯示,房屋署「屋宇保養測量師」月薪約7萬至12萬元。黃忠基曾出現於2023年2月的「讚賞錄」中。屋宇署「一般承建商名錄名冊」顯示,「宏業建築」的註冊屆滿日期為2027年3月。黃忠基也在屋宇署的認可人士名冊,其認可人士資格於本月底屆滿,而檢驗人員資格則於2027年6月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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