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月被法庭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3罪俱成。法庭由今日(12日)上午開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一併處理黎智英和包括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在內的其餘8名已認罪被告的求情,暫預留4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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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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