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安部8日披露,陳志犯罪集團涉嫌開設賭場、詐騙、非法經營、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等多項犯罪。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宋盈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陳志在柬埔寨以房地產開發為幌子,系統性構建跨國犯罪網絡,以封閉園區為基地,組織、領導、策劃電詐、網絡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所得贓款又通過地下錢莊、加密貨幣等方式洗白,形成資金跨境流動,進一步掩飾、隱瞞其贓款性質。陳志作為這跨國犯罪集團的頭目、首要分子,按照中國刑法關於犯罪集團和共同犯罪的規定,應按照犯罪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因此,等待陳志的,必定是刑法最嚴厲的懲罰。」
另據了解,陳志歸案前,其個人和集團的大量境外資產已被多國執法機構控制,如美國司法部查獲並沒收約12.7萬枚比特幣,當時價值約150億美元。因陳志及其犯罪集團涉嫌犯罪針對的多是中國受害者,按中國刑法相關規定,通過刑事判決可追繳犯罪分子全部違法所得,並責令其退賠被害人,因而具備跨境追贓的合法基礎。不過,在宋盈看來,中國能否實現跨境追贓,將取決於各國之間博弈。
犯罪者雖遠必誅
宋盈認為,中國可通過刑事司法協助,與美國等各國開展協商,要求返還被沒收資產,或根據各國(地區)在聯合執法過程中貢獻建立資產共享機制等。此外,因涉案資產涉及加密貨幣,權屬證明及轉移操作本身具有技術複雜性,宋盈坦言,最終能否實現跨境追贓存在挑戰和不確定性。
此外,宋盈表示,中國與東南亞各國積極開展多邊合作,共同打擊電詐犯罪,目前已取得諸多實質性成果,這昭示着中國深化國際合作,堅決打擊跨境電詐集團的決心,「犯罪者雖遠必誅。在中國的雷霆之勢下,他們妄圖逍遙法外只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香港文匯報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