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黃店」之一的「膳心小館」(膳心)於2024年涉嫌無牌製造月餅,其母公司及餐飲牌照持有公司其後被食環署起訴無牌食物製造廠、沒適當加上標籤等4項罪名。案件今日(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相關民事審訊的謄本,以及希望與控方商討進一步披露文件。裁判官莫子聰押後案件至3月31日再訊。
食環署於2024年8月查封及檢走「膳心」一批月餅,其後票控其母公司「香港文網有限公司」一項「無牌食物製造廠」罪及一項「沒按獲授權人員要求提供備存紀錄以供查閱」罪。「膳心」的餐飲牌照持有公司「張羅顧問行有限公司」,亦被票控一項「預先包裝食物未有適當地加上標籤」及一項「沒按獲授權人員要求提供備存紀錄以供查閱」罪。
案件曾於2025年9月提訊,辯方指其後經與控方磋商,得知案件須繼續,但基於另有一宗「證供相當重疊」的民事審訊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為免重複相同爭議,需時索取審訊謄本。辯方又指,控方於2025年7月底披露一批文件,包括一份有關食環署執法的行動手冊,辯方希望控方進一步披露文件,若不能披露需解釋原因,或提出公眾利益豁免權的申請。
「膳心」的母公司「香港文網有限公司」早前按《公眾衞生及巿政條例》向法庭提出申訴,指食環署於2024年12月11日檢取及移走一批月餅,要求法庭頒令撤銷食環署決定以及賠償。食環署指涉案月餅是「膳心」涉無牌經營食品廠案件的重要證物,扣押前已徵詢律政司意見。裁判官指若律政司的意見涉及刑事檢控,法庭無法就署方行動作任何裁斷,因律政司檢控決定不受干預。「膳心」最終決定撤回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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