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譚善恆
(華坊諮詢評估董事)
在房地產市場氣氛審慎、地價收入趨於緊絀之際,特區政府仍須按國家整體發展節奏,全力推進北部都會區(北都區)建設。如何在不犧牲長遠規劃原則的前提下,提升土地對發展商與產業持份者的即時吸引力,成為當前政策設計的重要課題。
除了提高發展密度、增加用途布局彈性外,筆者認為,政府可考慮將地政總署沿用多年的「短期租約(Short Term Tenancy,簡稱STT)」土地管理思維,有選擇地納入北都區「片區發展模式」的批地條款之中,為片區內及跨片區發展創造短期的互惠價值,從而推動整體發展節奏更為順暢。
啟德發展用地管理經驗帶來啟發
回顧2000年代初啟德發展階段,筆者曾參與管理約320公頃啟德發展用地,涵蓋前機場跑道及停機坪。仍在研究頂層規劃及各項發展方案之際,政府需同時透過「政府撥地」及「短期租約」方式,靈活回應各類臨時及過渡用途需求。若以「地盡其用」為原則,短期用地其實具備承載經濟與社會效益的潛力。
當時曾探討三類具可行性的短期用途構想:其一,是利用舊機場跑道的開揚視野,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燈箱。跑道位於九龍半島與港島之間,對維港兩岸具高度曝光價值,相關市場租值亦有歷史成交數據作參考,政府具備專業評估能力;其二,是結合三面環海及防波堤特性,發展陸上遊艇展銷用途,讓遊艇經水路直接運抵場地。此類高端客群對交通網絡負荷影響有限,有助提升土地短期商業回報;其三,是在接壤市區道路的停機坪用地,試行騎術學校,既可彌補九龍半島康樂設施的不足,亦可作為未來長遠規劃的試點。
這些經驗反映,短期租約並非單純「等發展前的過渡安排」,而是可用作測試市場、回應社區需要、創造現金流的制度工具。
回到北都區建設,政府在批出片區發展權時,不妨在地契條款中明確,容許承批人在指定範圍及年期內,靈活分租部分未施工或待整合用地,作短期配套用途,例如建築物料及設備暫存、片區間共用停車場及短期商業推廣設施等,甚至配合招商及社區需求舉辦的期間限定嘉年華或展覽活動。在不影響法定規劃及長遠用途前提下,這類安排有助提升發展初期的協作彈性,亦能體現北都區在制度創新、用途創新及政策工具運用上的示範意義。
(題為編者所擬。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