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文平理
騙徒手法層出不窮,包括香港在內的各地政府都對詐騙罪行深惡痛絕,各出奇謀防止公眾受騙,並重罰參與詐騙的罪犯。新加坡最近就實施新例,參與嚴重詐騙案件的罪犯,包括提供銀行賬號協助詐騙洗錢的人,將會被判處鞭刑。
接受鞭刑,痛楚無比、出血留疤,這些皮肉之苦相信比監禁更有阻嚇力。雖然各地執法部門均全力打擊詐騙案,但跨境詐騙案近來仍時有所聞,除了惡名昭彰的東南亞電騙集團,也有許多是使用高端科技進行詐騙,更為隱密及難以追蹤騙徒藏身地點,特別是有騙徒採用人工智能、深偽技術進行詐騙,畫面幾可亂真,不少對科技缺乏認識的長者都墮入騙局,損失慘重。有人甚至膽大包天,向本港的積金易平台打主意。又有騙徒利用市民的貪念,透過社交平台慫恿人們投資不知名投資產品,宣稱可短期獲利。甚至是團購演唱會門票等,受害人平均牽涉金額較少,但涉及面廣的案件,都日益猖獗。
這些騙局,犯案者相當程度是通過跨境組織。本港、內地、東南亞民眾都深受其害,如新加坡過去5年就通報了19萬宗詐騙案。至於香港,2020年至2024年警方就錄得超過17萬宗詐騙案,情況同樣嚴峻。雖然香港沒有實施鞭刑,但新加坡以嚴刑處罰詐騙犯,其打擊相關罪行的決心,值得香港參照。只有各國同心打擊、令騙徒無處藏身,才可減少騙案的發生。
對於香港來說,打擊騙案一方面要嚴厲執法,並修訂詐騙量刑起點,彰顯法治,同時應發揮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研發更多科技,搜索騙款行蹤,揪出罪犯並盡快把騙款歸還受害人士,以保我們金融系統資金既可自由進出但又可有效防範犯罪款項流通的良好聲譽,為打擊詐騙犯罪樹立國際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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