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今日(29日)提醒市民,《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中針對吸煙罪行的其中三項修訂將於本周四(2026年1月1日)生效:
擴大法定禁煙區至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指明診所及健康中心的專用出入口三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
排隊時禁止吸煙,包括禁止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的劃定範圍內逗留時,以及輪候進入指定處所或在指定處所內輪候時吸煙;
吸煙罪行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
任何人士在法定禁煙區吸煙,衞生署控煙酒督察會即時票控而不予事先警告。違例者將定額罰款3,000元。
責任編輯:
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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