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早(28日)8時47分,葵涌興芳路196號葵豐大廈外牆高處有石屎墮下,一名姓劉(77歲)老婦剛巧途經協德大廈與葵豐大廈後巷,猝不及防被墮下的石屎擊中額頭受傷,一名姓馮(61歲)裝修工人見狀,隨即協助報案。
救援人員接報趕至,發現劉婦清醒,額頭擦傷有兩厘米傷痕,替其敷治包紮後,她自行登上救護車前往瑪嘉烈醫院治理。
警方封鎖現場,墮下石屎如拳頭大小墮地碎裂,經初步調查後,相信有一塊石屎從上址附近一大廈外牆墮下並擊中劉婦。其後以涉嫌「容許物體自高處墮下」,拘捕一名姓屈(61歲)男子,並把他帶走扣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據了解,上址並無任何外牆維修工程及搭建棚架,初步相信是大廈外牆老化致石屎剝落,被捕男子為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代表。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就葵涌興芳路196號葵豐大廈的石屎剝落事故 ,屋宇署今日(12月28日)上午約10時接獲警方通知後隨即派員到上址視察,發現大廈面向後巷的二樓外牆窗簷有數塊面積約50毫米乘50毫米的混凝土剝落 。屋宇署人員檢視後認為整體樓宇結構沒有明顯危險。
按屋宇署人員的要求,有關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隨即安排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移除附近其餘可能鬆脫的部分,以確保公眾安全。受影響的後巷亦已解封。署方已要求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安排作進一步檢查,並會繼續跟進有關個案,以確保公眾安全。
屋宇署強調,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樓宇安全;而適時維修和保養私人樓宇是業主的基本責任。若因樓宇失修而導致他人財物損失或人命傷亡,業主亦有機會負上刑事及民事法律責任。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