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系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以及涉嫌串謀他人發布煽動刊物案今天(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由高院原訟法庭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組成的合議庭裁決。黎智英三罪罪名全數成立。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黃玉山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平公正審訊,由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合議審理後作出判決,整個過程公開透明、程序嚴謹,是天公地道、天經地義的決定,充分彰顯了香港法治的正義性與權威性。
黃玉山指出,多年來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勢力的關鍵人物,長期勾結外國敵對勢力,頻頻遊說美國、英國、日本等國議會及政客,要求對中國包括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實施制裁。2019年期間,他曾多次訪美,先後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等外國政要,極力推動外國干預中國內政、制裁中國。同時,他利用《蘋果日報》平台,長期散布煽動性言論,美化暴力、煽動仇恨,鼓動市民反對政府,蓄意製造社會矛盾,嚴重破壞香港的社會秩序與和平穩定。黎智英的這些行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也損害了廣大香港市民的長遠福祉,其罪行證據確鑿、罪無可恕。
黃玉山強調,此次法庭判決不僅是對黎智英個人罪行的依法懲治,更維護了香港的長遠利益。他表示,大家應該全力支持香港特區政府的相關工作,同時呼籲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繼續堅守維護國家安全法及基本法的職責,捍衛「一國兩制」,使其行穩致遠,保障香港長治久安與市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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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存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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