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韻僖
近日,政府宣布成立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展開全面調查,預計九個月內完成報告。決定引發社會對獨立委員會之效能及其法律依據的討論,其實此舉正正體現「實質重於形式 (Form over substance)」原則與效率優先理念,回應市民期盼、解決核心問題。
鄧小平先生曾以「黑貓白貓,捉到老鼠就是好貓」的比喻,闡明做事應以結果為導向。對香港社會而言,這次火災帶來的傷痛與疑問,最迫切的答案是真相與正義,而非程序爭議。此次設立的獨立委員會,由高院法官陸啟康為主席,獨立具公信力,成員具專業背景,正是「結果導向」的實踐。委員會要查清火災成因、消防設備運作等問題,更要審視現行制度漏洞。
法律精神在於「實質重於形式」,透過程序實現正義。此次獨立委員會的設立,雖未套用《調查委員會條例》的法定框架,卻具有彈性的「備用權力」機制——若調查過程中需要法定強制力,可隨時申請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這模式體現了法治的靈活性與適應性。
英國格倫費爾塔大火 (Grenfell Tower fire) 的教訓值得香港學習。2017年的慘劇造成72人遇難,但其獨立調查報告遲至2024年才公布,七年漫長等待磨蝕了市民信任,更導致制度未能適時改革。香港作為人口密集、高廈林立,建築安全與生命攸關。九個月的調查時限,可令改革建議盡快落地。這次政府本着 「效率與公正並重」的原則,以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實現「及時正義」。
政府承諾全面配合獨立委員會。特首李家超表示「一查到底、問責到底」,無論涉及政府人員還是民間人士,絕不姑息;委員會報告除涉及司法程序的內容外,將全面向公眾公開,確保全港監督。
市民會繼續關注調查工作的進度,亦期望獨立委員會堅守獨立、客觀、透明的原則,九個月後的調查報告可給香港未來改革提供實用藍圖,而政府這種「實質為先、效率為要」的治理思路更可用於解決香港各種深層次問題。
(作者為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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