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年較早時間,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接獲市民舉報,懷疑有人在新蒲崗一幢工廈內,收藏武器及進行類似軍事形式訓練。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經連串調查後,相信該團夥嘗試組織一班反政府人士,並向他們提供訓練,內容包括一些槍械操練、軍刀訓練、格鬥及無線電通訊等,有關行為違反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非法操練」罪,因此國安處在昨晚(11日)採取拘捕行動。
周學賢警司表示,國安處人員於昨晚持法庭手令,突擊搜查新蒲崗一工廈的懷疑涉案單位,人員進入單位後發現有6名男子,其中一人當時正向在場人士進行訓示,在管控在場人士及搜查後,人員在單位內檢取5支長氣槍、2支氣手槍、5把相信用作操練用途的仿製短刀、另外一把相信用作操練用途的仿製長劍、一些搏擊用具,以及印有黑暴份子常用口號或貶損特區政府的繡章等證物。
此外,調查人員發現一些相信屬於爆炸品的物件,內有一些不明的粉末及裝置,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作初步檢查後,相信這些思疑爆炸品經過自行改裝,粉末內有一些疑似管狀物體包裝,亦有引線可以用作點燃,疑似用作投擲爆炸的用途,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正進一步協助檢驗這些懷疑爆炸品的份量、重量及破壞力。另一方面,人員在單位內檢獲一部3D打印機,並會跟進調查該打印機會否曾經用作自製槍械或槍械零部件。
昨晚,國安處人員完成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非法操練」罪拘捕在場6名男子,年齡介乎20至25歲,其後,人員再根據調查期間搜集所得的資料,分別於屯門及油麻地,同樣以涉嫌「非法操練」罪,再拘捕另外3名男子,年齡介乎20至22歲。所有被捕人士仍被扣查,他們分別報稱文員、看守員、食店職員等。被捕9人中部分人彼此認識,亦有一些是搭上搭認識其後組織起來。至於是否曾經接受軍事訓練,由於有涉案人士教授時「有板有眼」,因此會是警方調查的方向之一。
李桂華表示,今次是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13條的「非法操練」條文作出拘捕,講明一項指明操練如沒有經保安局局長或警務處處長批准,便會有如下問題:一、如果提供指明訓練,最高刑罰可被判囚7年,如果接受有關訓練人士,可被監禁3年。另外,如果這些訓練、指明操練與外部勢力有關,包括策劃、控制、指使、資助及支援,刑罰便會提高,如果是提供者可被判囚10年,接受訓練者可判監5年。
指明操練有3個情況,一是用攻擊性武器作為訓練或操練;二是進行軍事練習;三是變陣的演習,但最重要的是如果上述訓練只是與康樂目的有關則不屬違法行為,因此市民如玩War Game,目的明顯是娛樂,則毋須擔心誤墮法網。非法操練在2024年3月前在刑事罪行條例中有相近條例,由於已有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後,因此採用了第13條條例予以取代。
李桂華指出,初步調查顯示,本案中有被捕人士曾進行戰術刀、槍械訓練及無線電通訊,最令人憂心的是發現一些爆炸品,儘管這些可能是一些低性能火藥,但這並等於沒有殺傷力。調查過程中,警方又發現部分被捕人士曾以黑暴常用的服裝現身大埔火災現場,至於在場的目的及工作則仍在調查。他又指出,在大埔火災發生後,有人利用2019、2020年黑暴常用的服裝、方法及口號等試圖散播仇恨,這些現象已被認為存在黑暴的苗頭,本案亦反映了有關的苗頭帶有暴力性,因此不能掉以輕心。
李桂華又稱,調查顯示案中訓練的是戶內場所,位於新蒲崗一幢工廈內,李桂華形容該場所重門深鎖,所有窗戶用黑色膠袋遮蓋,另情報顯示,有人曾經講過希望學曉有關技巧,包括格鬥、槍械、短刀的訓練,希望能夠在黑暴再臨時,去攻擊一些阻礙他的人,包括警察及相關政府人員,這些正好反映是黑暴的苗頭。在日後的調查方向會集中兩方面,一是如何製造及使用武器,其目的何在?二是是否還有其他人曾經參與這些非法操練,因為有關人等會對香港安全構成威脅。他強調,非法操練屬嚴重罪行,因此市民應該小心,在選擇類似活動時,應留意甚麼機構舉辦及其目的,如發現一些可疑的活動,市民可向國安處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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