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記者從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12日,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某春故意殺人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李某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春與被害人吳某莉為夫妻,在陝西白水縣經營麵館。2024年6月以來,因吳某莉在網絡上有不當交友行為,二人產生矛盾。同年9月4日,李某春酒後與吳某莉在麵館再次發生爭執,李某春對吳某莉實施毆打,又向吳某莉澆灌常溫麵湯,最終致其死亡。後經法醫鑒定,吳某莉系因呼吸道吸入麵湯而窒息死亡。
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春因婚姻家庭矛盾,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於李某春有自首情節,被害人吳某莉對本案發生有一定責任,且李某春取得了被害人親屬諒解,故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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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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