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若把生命比作燭光,我們無法避免它終有天熄滅,然而,通過各種有意義的選擇,可讓餘光變得耀眼,照亮更多人的未來。隨着社會不斷進步,「死亡」已不再是忌諱;相反,可通過積極討論和規劃,為生命帶來更深遠的意義。香港文匯報現推出「遺愛人間」系列報道,引領讀者了解社會一班有心人,如何通過遺產及遺體捐贈,為他人帶來希望,也讓自身信念與價值觀得以延續傳承。另一方面,亦有自殺者遺屬,將自身悲痛轉化為鼓勵他人的力量,以關懷相贈,陪伴其他「同路人」走過難關。這些行動都讓愛與希望在社會中持續燃燒,生生不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姜嘉軒)遺產捐贈的意義,原來並不只是幫助他人的善舉,當中更是個人信念與價值觀的體現。當親友能為逝者完成捐贈的心願,看見其人生的信念通過捐贈獲得延續,也是一種安慰。由有資深社福界工作背景的黎培榮與律師黎曉洋「父女檔」成立的社企「遺善最樂」,與香港的慈善機構及律師事務所合作,推出免費、專業及人性化的遺囑訂立服務,鼓勵大眾捐出遺產,為慈善機構留下一份「明日之禮」。截至今年7月,已籌得逾20億元遺產,有逾410間慈善機構受惠,「香港人真的很有善心,很多人願意捐贈之餘,更樂於寫心聲卡,希望讓更多人知道他們做選擇的原因和想法,從而推動這個文化。」黎培榮分享指,有別於昔日大家都怕傾身後事,現在他們每次辦相關講座反應都很熱烈,「人們會覺得『為何這麼遲才知道』、『原來可以這樣去做善事』。大家都更能明白,這只是預先規劃,既完成自身心願,又讓大家都受益。」
「有外國研究顯示,當人們考慮捐贈遺產時,內心更多會像照鏡般映照自己,思考個人價值,如何定義自己,以及希望如何被別人記住。」
母對女有愧 遺產助防虐童
結合「遺善最樂」訂立逾1,200份遺囑的經驗,黎曉洋總結指,大部分人捐贈遺產時,更多是遵從個人價值觀及經歷而作出的選擇。「有一位媽媽坦承以往對女兒不好,雖然沒有肉體虐待,但卻給她帶來心靈上的創傷。至今這位媽媽都未獲女兒原諒,因此她把部分遺產捐贈予防止虐待兒童會。」媽媽更在給慈善機構的心聲卡上提及此事,表明希望通過捐贈,能讓更多兒童得到照顧和庇護,「也許這位媽媽已無法改變現況,於是希望將這份遺憾轉化為給下一代的祝福。我不敢說女兒知道後會否原諒她,但也許能帶來一點釋懷吧。」
愛兔夫婦遺澤毛孩機構
另有一對愛兔如命的夫婦,妻子患癌不幸離世,丈夫其後到「遺善最樂」中心為太太處理遺產捐贈安排,「他跟我們分享了很多,原來夫婦之間很多美麗回憶都跟飼養兔子有關,例如為了讓新來的兔子跟家中兔子混熟,兩人專程租酒店給牠們培養感情……」為了讓接受捐贈的香港兔友協會了解亡妻對兔子的熱愛,丈夫特意寫信及拍短片分享點滴,「過程中深深體會到他對太太的愛,通過這種方式,他仍能為妻子做一些事,完成心願。」能從中幫忙,黎培榮、黎曉洋父女倆亦感高興。
烹飪高手盼死後「惜食」傳愛
「遺善最樂」每年都舉辦分享會,總結過去一年工作重點。今年有一位捐贈者的親屬以錄音分享心聲:「當我妹妹知道自己患有不治之症,在生命即將走到盡頭、最需要人關心的時候,她不但沒有自怨自艾、怨天由人,反而記掛着社會有需要的人,將部分遺產捐出,我們全家都對她的決定感到無比驕傲。」黎曉洋分享指,這位捐贈者是烹飪高手,在生時已積極到「惜食堂」參與義工服務,通過食物傳遞關愛,死後亦以遺產支持惜食堂等機構繼續助人。
「通過訂立遺囑,可清楚表達她對遺產分配和捐贈的意願,讓妹妹走得好安心。」這位親屬於錄音中,特別鼓勵大家考慮遺產捐贈,讓已離世的人繼續行善,「以前我覺得,生命結束時一切就會完結,但當見證妹妹的捐贈後,我感覺一切仍在繼續。」
父女攜手破禁忌 助有心人「善後」
談到成立「遺善最樂」的緣起,黎曉洋指曾遇朋友求助,對方持有一份姐姐的遺囑,心願是將部分遺產捐給慈善機構,「但遺囑是手寫的,無經律師處理,很多地方寫得不清楚,而且遺囑無指明捐給哪間機構,在執行上存在困難。」黎曉洋回家向爸爸黎培榮問及此事,始知香港幾乎沒有一套完整系統能有效處理遺產捐贈事宜。社福界出身的黎爸爸表示:「後來她問我值不值得做?我覺得這相當有意思」,而且近年一些慈善機構在籌款上感到吃力,於是父女倆決定踏出第一步:查詢慈善機構的意向。
「在開始前,我們曾專門『試水溫』,聯絡眾多本地慈善機構,表示希望推動捐贈遺產,但大多數都回覆說:很感謝您,但請您自己找律師(處理)。」黎曉洋指,這證明本港慈善機構均面臨相同困境──欠缺相關法律知識和程序去完成遺產捐贈,「這肯定了我們切中社會『痛點』,於是就正式開始了。」
黎培榮坦言,初期外界不是全盤接受捐贈遺產的概念,「有些機構一聽見就話『唔好搞住啦』、『好似叫人快點離世』,多少會有些忌諱,覺得不吉利。」很多機構也無餘力安排人手處理或推廣。
為此,黎曉洋在構思服務時,尤其重視便利捐贈者和慈善機構。「捐贈者可上網登記,我們安排好律師,(捐贈者)到時上來簽就得,所有(捐款)銀碼都公開透明。」參與的慈善機構只須繳付年費,其餘回應查詢、舉辦講座、製作網頁等工作均由「遺善最樂」包辦。
見證社會開放 捐贈者升四成
社企成立至今,見證社會對遺產捐贈態度有明顯轉變。「最初我們要用力推廣,近年就輕鬆不少,因為很多機構都已撥出資源自行推廣,如設專屬網站、主動找捐贈者拍片分享,又或廣告寫明『遺愛人間』。」捐贈者更有增無減,2024/25年度累計訂立遺囑人數較上一年度升逾四成,以至新申請個案或需等約4個月才能完成簽署文件。
目前使用「遺善最樂」服務的最低門檻,是要向至少一間合作慈善機構捐贈最少10,000元,「最初我們只要求死後捐贈,但後來發現原來很多人希望在生就先捐一些。有人驚將來無錢,有人覺得反正打算捐,同一個額早點捐更值錢。」於是他們將之分為在生捐贈及遺產捐贈。今年11月1日起,「遺善最樂」把在生捐贈最少2,000元、遺產捐贈最少 8,000元的比例,調整為各最少5,000元。「我們本身以為要人即時拿錢出來,會令人數減少,但想不到推出在生捐贈後,人數不跌反升。」黎曉洋笑言。
黎培榮認為,這些年最大體會,是見證到香港社會的美麗,「見到人與人之間的互助、互信確實存在。我覺得人之所以為人,正在於願意幫助人和社會得以延續,提升智慧,這非常寶貴。」
講金更講心 拉近施與受關係
有別於一般的捐贈方式,完成遺產捐贈即意味當事人經已離世。或許在這生離死別的大前提下,不論對捐贈者或慈善機構而言,都會格外珍惜這份情誼,讓彼此關係更加拉近。「其實很多捐贈者本身並不缺錢,大可自行找律師安排(遺產捐贈),但他們仍然願意到這邊排隊,只因我們不止講錢,還講心,整個安排都能配合他們的價值觀,才會選擇我們。」黎曉洋形容「遺善最樂」好比連接捐贈者與慈善機構的一道橋樑,能按捐贈者的意願把遺產確切交到慈善機構手中,心意也能一併傳達。
遺屬邀受助機構出席喪禮
其中一位捐贈者鮑老先生,生前選擇捐贈遺產予施達基金會,支持扶貧工作。他過身後,兒子特別邀請了基金會代表出席父親喪禮,「當天出席的兩位代表事後跟我們分享,他們十分感動。當對方離世前仍記掛着,希望託付心願給在生者幫忙完成,我想這份感覺是十分強烈的。」黎曉洋又提到,曾有機構就遺產捐贈故事作內部分享時,很多同事都大感鼓舞,他們覺得努力有人看見,甚至死後仍繼續支持,這份鼓勵的分量可想而知。
不過,她同時強調,捐贈遺產是一份「明日之禮」,意味「今天」可隨時更改,「也許有部分香港人會覺得,現在的NGO需要受到鞭策,要做得更好,而立遺囑我覺得就有這個好處,有助提醒機構要努力實踐理念。」
【話你知】8年逾2億元無主遺產撥歸政府
隨着近年少子化趨勢,社會出現無主財物並非罕見。黎曉洋表示,「所謂無主財物,即是無親屬能繼承的財物,最終就會屬於政府。」司法機構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指,從2016年至2024年計,8年間有2億670萬元無人認領的遺產被撥歸政府。其實現今有不少人都會擔心死後「人去殮房,錢去庫房」,於是更願意及早規劃遺產安排,確保資產能自己話事,某程度亦為推動遺產捐贈帶來動力。
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10條訂明,任何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去世,且在香港遺下他沒有立遺囑的遺產,則該遺產須歸屬遺產管理官;如遺產管理官認為適當,可收取及接管該遺產,直至就該遺產的管理作出授予為止。
遺產承辦處每年都接獲來自各政府部門及公共服務機構要求遺產管理官接管死者財產,包括警務處、社會福利署、懲教署、醫院等。遺產管理官會仔細審理每宗個案,詳細考慮所有情況,包括是否有足夠證據支持,以接納死者生前沒有簽立任何遺囑,及確定死者沒有任何親屬有遺產管理或受益權。
根據條例,如遺產管理官決定以簡易方式管理有關遺產或已獲授予(主要來自無遺囑而去世,而且沒有任何已知的最近親的人士)遺產的管理,而其手上有無人申索的遺產餘額,他須將該餘額付入庫務署或政府賬戶。遺產不超過500元,遺產管理官可隨時將之轉撥入政府一般收入內;超過500元則須刊登廣告。在首次刊登該廣告的日期起計五年,遺產管理官如認為在合理情況下,預期不會有人提出申索,會將遺產轉撥入政府。
在2020年至2024年期間,遺產承辦處每年平均接獲約2.3萬宗遺產個案,當中有數百宗涉及無人申索的遺產。若從2016年至2024年計,就刊登廣告五年期屆滿而轉撥入政府的遺產,每年總額約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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