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因應特區政府宣布,今日起至下周一連三日(11月29日至12月1日)所有政府機構會下半旗誌哀,以悼念大埔宏福苑火災罹難者,教育局昨日向全港學校發信,提醒各所提供本地課程的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及幼稚園,須在此期間下半旗(包括國旗和區旗)誌哀,並積極考慮停辦所有慶祝活動。如國際學校及其他非本地課程私立學校備有旗杆,亦須下半旗誌哀,同時積極考慮停辦所有慶祝活動。
教育局信件指,學校在上述期間舉行的非慶祝性質活動,當中不應包括表演部分。此外,學校亦應按校本情況,安排師生進行悼念活動。
對於上述悼念期下半旗的流程,教育局提示,學校須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須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香港升旗隊總會亦向各校校長及升旗隊導師發信,具體說明多項下半旗時注意事項。如當天為學校升旗禮的日子,升旗禮繼續進行,並在國旗到達杆頂後徐徐下降至三分一處;如同時升區旗,應是國旗先到杆頂,下降時則是區旗先開始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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