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火期間,大廈火警鐘預警情況引起關注。全球多地近年多頒布消防安全法規,要求高層建築定期檢查消防安全措施。其中英國於2017年格蘭菲塔火災後,設立新機構建築安全監管機構(BSR)負責執行。澳洲等地亦要求大型建築修繕時,必須重新評估消防系統。
英國的高層住宅建築消防條例於2023年生效,該條例規定對於建築高度超過18米,或至少有7層的高層住宅大廈,必須配置全樓層火警疏散警報系統,並建議2026年起,所有新建高層住宅可配置第二條消防通道。該條例還要求高層住宅大廈必須安排物業經理,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定期檢查樓內消防設備,如果責任人未能履責,BSR可採取強制措施。
澳洲重新評估大型維修項目系統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建築委員會規定,任何擬建築工程覆蓋體積超過建築物體積50%時,當局需重新評估建築的消防系統,包括煙霧感應器、噴淋系統和緊急出口等。當局要求所有住宅建築消防系統,需滿足澳洲建築開發認證與消防安全規定,確保其符合最低限度保證生命安全要求。
阿聯酋2020年批准住宅強制消防安全系統Hassantuk,適用於當地所有現有及計劃建造的住宅,該系統採用無線設計連接指揮室,以便火警發生時迅速向消防部門發警報。當局指出,統計顯示全球範圍內,消防員平均需時6分鐘抵達火災現場,但煙霧在3分鐘內即可引發致命風險,強制消防安全系統有助住戶及時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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