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發言人近日聲稱,無論是二戰時期的文件或是後續聯合國相關決議,都無涉決定台灣的政治地位,並老調重彈「兩岸互不隸屬」的謬論。兩岸關係專家、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張文生教授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從法理基礎、國際共識、和事實實踐三個方面,駁斥了上述謬論。
法理基礎
記者:哪些國際法律對台灣歸屬有明確規定?兩岸分裂是否影響中國對台灣的主權?
張文生:1945年《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明確日本須將竊取的中國領土含台灣歸還中國,這是國際社會公認的戰後秩序依據,台灣回歸後始終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無「獨立主權」,「互不隸屬」無從談起。兩岸分裂因內戰導致,僅暫時未統一,中國對台灣主權從未分裂,「兩岸互不隸屬」實質是用政權、管轄權概念混淆國家主權。國際法中僅主權國家間可談「隸屬與否」,台灣非主權國家,僅為中國領土一部分,無與中國平等對話的主權主體資格,該謬論違背國際法準則,無成立邏輯。
記者:國內法律層面,對兩岸關係有怎樣的界定?
張文生:《憲法》、《反分裂國家法》均明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地區行政機構本質是中國地方行政機構,其「兩岸互不隸屬」言論違背中國法律,無視自身地方屬性,無任何法理效力。台商投資等涉台法律已將台灣納入中國管理範圍,印證兩岸一體。且台灣同胞涉外領事保護、國際權益維護由中國政府管轄,台灣地區詐騙犯罪、「台獨」分子亦受中國法律約束,均體現中國對台灣的管轄權,與「兩岸互不隸屬」完全矛盾。
國際共識
記者:聯合國及下屬機構對兩岸關係持什麼立場?
張文生:聯合國及下屬機構嚴格遵循一個中國原則,始終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全中國,台灣從未成為聯合國成員國,僅以中國地方地區身份參與部分國際事務,直接戳破「兩岸互不隸屬」的虛假性。
記者:國際社會對台灣是什麼樣的立場?
張文生:全球180多個與中國建交國均承諾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無任何國家承認台灣為獨立主權實體,「兩岸互不隸屬」無國際外交基礎,僅為分裂勢力自說自話。目前台灣所謂「邦交國」僅12個,且均未與中國大陸建交,反而體現國際社會對一個中國原則的普遍認同,駁斥了該謬論。
事實實踐
記者:兩岸未統一狀態下的政權情況,能否支撐「兩岸互不隸屬」?
張文生:台灣無獨立外交權、國防權,貨幣發行、司法體系屬中國地方治理範疇,不滿足國際法國家四要素,無法成為獨立主權主體,中國對台灣擁有完整主權。兩岸未統一僅存在管轄權對立的政權,並非兩個獨立國家,無「互不隸屬」的主權基礎,該說法違背主權事實。
記者:台灣納入中國中央政府管轄有哪些歷史依據?
張文生:台灣納入中國管轄歷史悠久,宋朝已在澎湖設巡檢司,將其納入泉州郡晉江縣管轄,而澎湖與台灣一體,可見當時台灣已屬中央政府管轄範疇。1683年清軍收復台灣,1684年設台灣府,1885年正式建省,清政府212年治理中,台灣人口、經濟與大陸深度綁定,這些歷史實踐充分印證兩岸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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