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 據了解,警務處國安處人員昨日(24日)搜查葵涌廣場黃店「HK9Cake 鳩戟」,拘捕32歲男東主,他涉嫌在過往數年間,多次透過「鳩戟」的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具煽動性貼文,包括煽動對中央政權採取敵對行動、號召「武裝革命」的片段、倡議港人成立所謂海外臨時政府,並展示帶有「港獨」意味的旗幟及標語。
據悉,警方早前調查另一宗「煽惑他人參與暴動」案件時發現,涉案東主以日薪方式,聘請該煽暴案的被捕人在其食店擔任所謂「一日店長」數天,最終給予約十萬港元薪酬,有人在社交平台上載照片顯示該受聘者的背影,警方懷疑有人借短期聘請作幌子,向該被捕人提供大額資金,助其持續從事違法及危害國安的活動,遂作出今次拘捕行動。消息指,受聘的男子為早前被控以「煽暴罪」的被告吳子樂。警方財富調查仍然持續進行,另有消息指,昨日另一九龍城區食店「嚐樂」東主,亦懷疑涉案被警方帶走調查。
網上資料顯示,涉事兩店均標榜「黃色經濟圈」立場,並多次以「一日店長」活動作招徠,聘請涉「黑暴」及國安案件的被告或釋囚;不僅為反中亂港勢力提供宣傳平台,更會進一步激化社會分化,對本港穩定及法治根基構成嚴重衝擊。
「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若具煽動意圖而勾結境外勢力作出該些行為,則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而「協助罪犯」則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兩者性質極為嚴重。市民切勿參與、協助或包庇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否則將面臨嚴重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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