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21日)了解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通知,加強商標使用管理,明確重點關注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制通過商標實施虛假描述等欺騙誤導公眾。
重點關注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
一、使用帶有欺騙性等禁用的未註冊商標。重點關注使用含「專供」「特供」「極品」「國」等內容的未註冊商標,導致公眾對商品的供應渠道或者品質產生誤認的行為;使用含「富硒」「有機」「零添加」「100%」等內容的未註冊商標,且所標示商品的實際屬性與該內容不符,導致公眾對商品的主要原料、成分等特點產生誤認的行為;使用含地名、年份或者「手工」「手打」等內容的未註冊商標,導致公眾對商品的產地、生產時間、生產工藝等特點產生誤認的行為。
二、欺騙性使用註冊商標。重點關注將註冊商標與商品名稱、廣告宣傳用語、商品包裝裝潢等搭配使用,導致公眾對商品品質、產地、工藝等特點產生誤認的行為;自行改變註冊事項導致公眾對商品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認,或者為攀附他人商標而自行改變的行為。
三、冒充註冊商標使用。重點關注在帶有欺騙性的未註冊商標上標註註冊標記或者標明註冊商標的行為。
四、應當使用而未使用註冊商標。重點關注煙草領域,特別是電子煙等新型煙草製品。
五、商業活動中突出使用「馳名商標」字樣。重點關注將有認定記錄的「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廣告宣傳的行為。
六、違規使用集體商標、證明商標。重點關注使用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商品不符合使用管理規則品質要求的行為。
七、商標代理機構違法代理。重點關注商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代理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惡意「撤三」等損害商標權人利益的行為。
(來源: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
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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