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務處國安處11月18日拘捕一名68歲男子,涉嫌於去年9月至今年11月期間,在社交平台發布煽動帖文,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司法機構及執法部門的憎恨,以及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白票。該男子今日(20日)被控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押,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
被告林宗明(68歲,報稱退休人士),控罪指他於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煽惑他人在特區作出暴力行為;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行為。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需時檢視搜獲的2部電腦及3部電話內容有否涉及其他罪行。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被告須還押,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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