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2個半月大男嬰,2022年暫托於大角咀的契爸契媽照顧期間,疑在哭鬧時頻遭殘酷對待,包括大力拍背、掌摑、掩嘴,以及強行把棉花團及奶樽塞入口致嘔吐,男嬰死前被毛巾緊包及遭大功率風筒吹熱風。男嬰最終哽奶入肺致窒息死亡,全身被驗出多達十多處傷勢,包括瘀傷、指甲抓傷、水泡和燒傷。涉案夫婦今日(18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及殘酷對待兒童罪,被法官黎婉姫判男被告入獄7年,女被告入獄3年2個月。
男被告葉俊賢(38歲)任職貨櫃碼頭技術員,女被告林珈希(27歲)任職家庭主婦。庭上播放多條橫跨超過9日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男女被告事前曾連日多番粗暴對待X,包括強塞棉花團、奶樽或手指入X口致嘔吐,又用手指篤X鼻,大力掌摑或拍打X臉手腳,在X哭鬧時以枕頭支撐奶樽餵X飲奶、任由奶樽倒轉垂直快速流奶水入X口,亦曾多次用枕頭、毛毯或毛巾蓋X臉,大力拍X背,在床上用力搖晃哭鬧的X,甚致用大功率風筒向X吹熱風,在X劇烈哭泣時拋高X或長時間置之不理等,種種行為均令X大哭大鬧。
兩名被告均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兒童罪,即於2022年8月4日至13日期間在大角咀富貴街富貴大廈西座2樓204室,作為男嬰X的照顧者,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或以相當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苦楚或健康損害。男被告另承認一項誤殺罪,即於同年8月13日在同地,非法以嚴重疏忽方式誤殺男嬰X,違反合理照顧責任,包括:把棉花團塞入X嘴致X嘔吐(gag reflex)、用吹風筒猛力及急速向X吹風令X大哭、在X大哭期間長時間任由X無人看管、長時間沒有檢查X的情況,構成嚴重疏忽並導致X死亡。
承認案情指,案發時兩名被告與其9個月大親生兒子同住,女被告當時懷孕。男嬰X的母親Y和父親因忙於工作無法照顧X,遂於2022年7月將X交托女被告照顧,Y承諾每周支付港幣1000元作為奶粉和尿片費用。至同年8月13日凌晨約1時,女被告發現X完全無反應,約1小時後男被告報案提及X「無呼吸、有好多痰」,又形容X面色蒼白、身有瘀青、雙腳已呈紫色。X經送廣華醫院搶救,最終於同日凌晨3時8分被證實死亡。
事後法醫發現X右大腿內側、右腳及左小腿有新近的水泡及瘀傷,多處水泡與風筒熱風吹襲一致,雙肺嚴重充血水腫,證實死因為「誤吸嘔吐物」,而誤吸嘔吐物可在數小時內引發致命炎症反應。
在警方警誡下,男被告承認曾拿毛巾包着X並曾用風筒吹X,女被告則稱知道丈夫曾用風筒吹X,但兩人均稱不知道X為何死亡。兒科專家意見指,以枕頭支撐奶樽餵嬰兒飲奶,可能導致窒息,奶樽幾乎垂直置入嬰兒嘴內,可能導致奶水流速過快,導致嬰兒嗆奶或吸入奶水,哭鬧時餵奶也會增加嗆奶風險,而且女被告多次把X反轉身用力拍打X背脊,可能導致X頸部受壓,增加窒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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