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中心)今日(17日)正調查兩宗懷疑與進食河豚有關的中毒個案,一共涉及3名(31至57歲)女子分別食用由朋友捕獲及購買的河豚,他們現時分在律敦治醫院、東區醫院及瑪麗醫院留醫,情況穩定。中心提醒市民切勿進食河豚。
首宗個案涉及兩名分別31歲和52歲的女子,她們於昨日(16日)自行在家烹煮和進食由朋友捕獲的河豚,約2小時後出現手腳麻痺、噁心、頭暈及四肢乏力。兩人於今日到醫院求醫,現時分別在律敦治醫院及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留醫。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57歲女子,她於昨日在香港仔碼頭一艘舢舨上購買河豚,自行在家烹煮和進食,約4小時後出現四肢麻痺、頭暈、嘔吐及腹瀉。她於今日前往瑪麗醫院急症室求醫,需留院治療。
中心已將有關個案轉介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初步調查未發現兩宗個案有流行病學關連。中心建議市民應避免購買及自行宰洗河豚或不知名魚類作膳食用途,以預防河豚毒素引致的食物中毒。
中心提醒市民,河豚帶有的河豚毒素是一種毒性強烈的水溶性神經毒素,可影響中樞神經系統。河豚毒素主要集中於河豚的肝臟、生殖腺、皮膚等器官,這是一種耐熱毒素,不會在烹煮、風乾或冷藏過程中被分解。一但中毒可影響呼吸及血液循環系統,嚴重可能會致命。現時並無已知的解毒劑或抗毒素可分解河豚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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