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殷江宏、實習記者趙填塬)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政策例行吹風會獲悉,12月1日起,《山東省歷史建築保護辦法》(下稱《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不僅為該省2213處歷史建築劃定了「保護紅線」,更通過明確的活化利用路徑,破解了「保護難、活用更難」的困境,讓承載着齊魯記憶的老建築有望在守護中煥發新生機。
「以往歷史建築保護常遇『誰來管、怎麼管』的模糊地帶,新規率先釐清了責任邊界。」山東省司法廳副廳長劉振遠在吹風會上介紹,該規章首先破解了權責不清的痛點,形成「省級統籌、市縣落實、基層協同」的法定責任鏈條。尤其針對「既是歷史建築又是不可移動文物」的雙重身份建築,規章直接明確適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避免「多頭管」或「沒人管」的法律空白。
據悉,《辦法》覆蓋了從歷史建築的調查認定、預先保護、規劃編製,到修繕維護、活化利用、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的完整鏈條,形成了管理閉環。為了讓更多有傳承價值的建築得到及時保護,《辦法》細化了九項歷史建築認定條件,包括體現特定時期建設成就、與重要歷史事件或名人相關聯、體現傳統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徵或時代風格等。同時,創新性地建立了預保護制度,對納入「歷史建築潛在對象名單」的建築,在正式認定前即啟動保護措施,從源頭上遏制「先破壞後認定」或突擊拆除的風險,為寶貴文化遺產築牢「第一時間的防線」。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侯曉濱表示,山東將推動各市、縣常態化開展歷史建築普查和調查,建立『先調查後建設』制度,對符合歷史建築條件的及時認定公布。該省還將為新公布的歷史建築及時「上牌」,完成精細建檔,確保掛牌率和測繪建檔率動態維持100%,計劃用1年至3年的時間,實現保護圖則的全覆蓋,給每座老建築建一本「生命檔案」。
隨着濟南上新街、青島裏院等一批項目陸續按要求推進保護與活化,山東的歷史建築正從「靜態展品」變為「動態載體」,在傳承齊魯文脈的同時,為城市高質量發展注入獨特的「記憶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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