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廉政公署根據市民舉報經調查,上月30日及31日與警方展開代號「旗鼓」聯合行動,打擊以貪污手段污詐騙政府特惠貸款的個案,主要涉及政府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計劃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以及八成九成信貸擔保產品,共涉22間中小企業合共28宗申請個案,貸款額達1.4億元;聯合行動中,共拘捕32人,包括中介公司負責人、銀行前線職員及中小企業董事,檢獲大批申請貸款文件、銀行文件及現金等證物。廉署案件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再有拘捕行動。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余顯麗今日(7日)在聯合記者會上表示,廉署在「旗鼓」聯合行動中,以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中的行賄、受賄罪行拘捕25人,分別20男5女,年齡介乎31歲至63歲,涉及賄款約50萬元。被捕人中,包括13名來自10間本地銀行的前線職員,部分人被捕時已離職;另7名中介公司負責人及5名涉案人士,當中部分中介公司負責人曾經為銀行職員。行動中,廉署人員搜查多處地點,包括涉案中介公司辦公室及被捕人住所,檢獲大批文件、銀行文件及相信用於行賄的逾20萬元現金。
調查顯示,涉案中介公司一手包辦整個申請貸款過程,從招攬虛假中小企業東主開立銀行戶口及提交貸款申請文件,至銀行批出申請貸款理及向涉案人士分贓等,都是由中介全權操控。犯案手法有兩種,其中是涉案中介於過去3年間,招攬不同人士假扮中小企業東主,向銀行申請各類政府擔保中小企業貸款,涉案中小企業大多無實質業務,部分更為空殼公司,成立目的僅為申請貸款。
另一種犯案手法,是中介 行賄銀行職員協助辦理手續。中介在招攬中小企業東主後,安排他們以假文件到銀行開立公司戶口及申請貸款;但在開戶及貸款審查階段,中介會透過行賄銀行職員對虛假文件視而不見,並加快開戶及批款流程。而參與不法行為的中小企相關人士,可獲分貸款額約5%至7%作為報酬,另中介扣除行賄銀行職員的款項後,餘額全部據為己有。其中一宗個案顯示,中介與銀行前線職員協議以貸款額約6%作為報酬,當銀行批出120萬元貸款後,該職員可得約7萬元。
余顯麗指出,今次涉案貸款總額高達1.4億元,經廉署與警方主動介入後,已成功截停部分尚未審批及已發放貸款。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何潤賢表示,「旗鼓」聯合行動中,商罪科聯同港島總區刑事部人員,以詐騙罪拘捕4男3女,年齡介乎31歲至66歲,分別為9間報稱業務為物流、電子產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的中小企貿易公司董事;行動中,搜查多處辦公室及住所,檢獲大批貸款申請文件、銀行文件、銀行卡、電子設備及現金等。
調查發現,被捕人以借款人身份,代表所屬中小企業申請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或九成信貸擔保產品,而為符合貸款申請條件,被捕人向銀行提交虛假文件,包括偽造銀行月結單、員工強積金供款記錄、公司租約文件及稅單,藉此誇大營業額,令批核人員誤以為相關企業有實質營運,從而批出貸款。但事實上,這些中小企業均為專門申請貸款而設立的空殼公司,當中8間已順利獲批貸款,涉款達5000萬元。銀行賬戶資料顯示,貸款在短時間內被提取,而大部分涉案中小企業並未按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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