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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 入境處反黑工拘19人及兩僱主 力保裝修及建造業工人飯碗

2025-11-03 16:58:45 香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入境處一直密切關注非法勞工活動的趨勢,適時採取有力而且具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打擊不同行業的非法勞工,保障本地勞工市場。入境處關注到裝修業、建造業的黑工情況,採取具針對性的執法行動,入境處特遣隊在10月27日至今日(3日),採取一連串代號為「促進」及 「匯力」的反非法勞工行動,重點打擊裝修中單位以及建築地盤內的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共拘捕19名非法勞工及兩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部分被捕人士。(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行動中檢獲的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巫泉傑表示,被捕的19名非法勞工全部男性,年齡介乎33至58歲,他們以內地旅客身份入境香港,全部俱在裝修中單位截獲。而該兩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為男性,香港居民,年齡分別36及53歲。入境處會繼續追查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在今日的行動,入境處特遣隊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鎖定了佐敦一個商廈單位,該單位面積接近10,000呎,人員共拘捕了12名非法勞工。初步調查顯示,該12名非法勞工分別負責木工、水電、泥水及冷氣,日薪介乎300至600港元不等。針對建築地盤的反非法勞工行動,入境處會繼續果斷執法,進行不定時的突擊巡查,杜絕不法分子混入地盤從事非法工作。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巫泉傑。(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攝)

根據香港法例,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不得在港從事任何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入境處重申,非法勞工固然要面臨刑事責任,而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亦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此外,如發現非法勞工在建築地盤接受僱傭工作,該建築地盤的主管即屬犯罪,可處罰款35萬。

入境處人員巡查地盤。(入境處圖片)
入境處人員巡查地盤。(入境處圖片)
入境處人員巡查地盤。(入境處圖片)

入境處呼籲僱主必須確保僱員合法受僱,而地盤保安及物業管理人員亦要多加留意進入地盤及裝修地點人士的身份。入境處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積極執法,並嚴肅跟進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市民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3861 5000、或透過電郵、傳真、或入境處嘅網上表格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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