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向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發信,希望公務員同事以身作則,支持選舉,投票選出大家認為合適的立法會議員。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基本法第九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亦指,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公務員身為治港者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權利上擁有投票權,在義務上則理應起到表率作用,公務員身份應該成為他們履行公民責任的加持,而非枷鎖,任何以所謂「政治中立」或其他企圖阻撓公務員在立法會選舉中投出神聖一票的言辭,都是邏輯混亂、站不住腳的。
效忠香港特區 必須身體力行
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既應該是不可撼動的信念,也必須是身體力行的行動。在「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後,公務員隊伍展現出前所未有的行動力和擔當,這樣文化與作風,是適應「愛國者治港」要求的,亦是適應香港發展需要的。公務員、香港社會,或者企圖藉助香港事務撩是鬥非的反華勢力,都必須認清香港公務員隊伍當前的發展方向是無可逆轉的,在香港需要他們的時候,公務員必須責無旁貸行動。
在香港逐步優化的政治環境下,行政立法關係的良性互動,為社會發展、市民福祉創造出市民公認的成績。公務員有責任支持特區政府施政,亦必須維護來之不易的優良政治環境。身為行政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注、關心立法會事務,了解立法會議員,不只是公務員身為公民的責任,亦是為做好工作必須下足的功課。了解參選人、摸準立法會運作的特徵與脈絡,是做好行政工作的其中一項基本功,積極了解與參與立法會選舉工作是這項基本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12月7日,每位公務員、每位合資格選民都應該為自己、為未來、為幸福,義無反顧地投下深思熟慮的一票! ●香港文匯報記者 柴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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