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人遊泰租車被指「揩花」擋風玻璃 小崩花遭索近4000港元
不少港人喜歡外遊或北上消費,但跨境消費爭議追討困難重重。有見及此,消費者委員會與全球36個地區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包括日韓、星馬泰等達成合作協議,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消委會今年首9個月透過該機制轉介177宗投訴,當中3宗成功追討。其中一宗的投訴人在泰國自駕遊時,租車時車行未有交代汽車損毀的賠償細節,投訴人還車時職員以擋風玻璃有米粒大小的崩花,向他索取近4,000港元的賠償。投訴人質疑車行「打死狗講價」,回港後向香港消委會投訴,經介入及調停後,獲車行全額退款。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芷珊
香港消委會數據顯示,有關跨境消費的投訴由2022年的67宗,大幅上升至2023年的297宗,至2024年回落至258宗,今年首9個月則接獲177宗投訴。消委會指出,一旦發生跨境消費糾紛,礙於語言差異、法律制度不同,以及投訴程序複雜等因素,往往使消費者難以跨境追討。
與多地合作 投訴案返港後可轉介
為此,消委會已與全球36個地區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包括日本、南韓、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澳門及內地超過30個省市已經達成合作協議,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若本港消費者在上述地區與營運的商戶發生糾紛,可在返回香港後向消委會提出投訴。消委會可將個案轉介至商戶所在地的消保組織協助調停。
租車時無提示賠償條款收費標準
其中一宗成功個案是港人封先生,他早前赴泰國自駕遊,透過平台租用當地車行汽車5天,花費5,000泰銖(約 1,194 港元)。租車合約列明,若租車人不加購指定保險公司的超級車輛碰撞險(SCDW)而車輛受損,最高賠償16,050銖(約3,832港元),但封先生稱租車時,店方沒有提示賠償條款及收費標準。
還車時,職員指擋風玻璃有一米粒大小的崩花,隨即在手機出示一份「賠償明細表」,索償16,050泰銖(約3,832港元),恰為合約列明的自負額上限。封先生因語言不通且趕航班,無奈付款。回港後向消委會求助,經轉介至泰國消委會調停,車行最終同意全額退款。
星居民網購港充電寶故障獲退款
另一宗個案是一名新加坡居民,於香港一間網店購買約722港元的磁吸流動電源,使用半年後無法充電。事主多次電郵要求維修不果,遂向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求助,個案轉介至香港消委會,經香港消委會多番聯絡,網店兩個月後回應,並安排全額退款。
最後一宗個案,一名港人因曾滿意深圳一間傢俬店製作的書櫃,再次訂造衣櫃,並要求沿用書櫃的規格,包括以2.5 厘米和3.2厘米厚的胡桃木板作層板和邊框,六道門板厚度則為 2.2 厘米。
事主在度尺後支付1,000元人民幣(約1,093港元)訂金,惟其後設計圖顯示邊框厚度僅2.2厘米。商戶堅稱度尺時未記錄書櫃木板厚度,若改用厚板需額外收費900元人民幣(約984港元)。事主拒絕並要求退訂金,經香港與深圳市消委會長時間調停,商戶最終退還一半訂金。
謹記保留憑證 求助消保組織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跨境消費時若不幸發生爭議,謹記保留收據、訂單截圖、付款紀錄及與商戶的對話紀錄等憑證,先嘗試與商戶直接協商。若協商不果,可嘗試向居住地的消保組織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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