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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增殖放流產業化 打造經濟新增長點

2025-10-11 04:21:33 評論

何俊賢 立法會議員

傳統民間放生活動常因缺乏科學指導,衍生「放生變殺生」亂象,更可能引發外來物種入侵、生態鏈失衡等嚴重問題。10月9日,漁農自然護理署聯同漁民團體、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代表,與一眾中學生在印洲塘海岸公園進行增殖放流活動。立法會正就施政報告中的「無處不旅遊」提出建議,若能推動增殖放流與旅遊結合,或可開拓香港海洋旅遊新方向。

增殖放流透過嚴謹物種篩選與科學區域規劃,既能修復受損生態系統,又可提升漁業產量,促進海洋經濟的發展。以香港為例,每年6月「全國放魚日」期間,漁農自然護理署會舉辦增殖放流活動,邀請漁民團體、佛教人士、環保團體以及中小學生參與,再由專業潛水員將數萬尾魚苗放流到海岸公園。

調動資源 支撐可持續發展

然而,現時增殖放流活動仍屬於單方主導的保育項目,須依賴特區政府及團體(如機管局、海洋公園)的「捐贈式」資金投入,缺乏市場化運作機制,難以形成規模化產業鏈。這種單一資金模式雖保障活動運行,卻未必能夠支撐起長期可持續發展。

事實上,增殖放流產業化潛藏巨大市場空間。首先,不少香港市民有放生傳統,其次,環保團體、學校亦有其環保及教育需求。另外,香港坐擁東平洲、海下灣等海岸公園,憑藉清澈海域與豐富珊瑚礁資源,吸引不少潛水愛好者,為增殖放流項目的進一步普及提供空間。

然而,現行規管非法放生所用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舉證門檻過高,實際阻嚇力不足。若無有效規管,科學放生與產業化進程將受阻。特區政府應立法明確禁止非法放生,界定法律責任,並參照內地經驗制定物種、地點、方式等全流程科學指引,構建監管體系,為產業化提供法律保障。

完善政策配套

政策配套方面,特區政府可透過基金資助等措施降低企業參與門檻,並通過多種措施推動公眾參與,加速產業化進程,例如,結合ESG評估體系鼓勵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推動學校將增殖放流納入課外實踐課程,提升公眾海洋保育意識。

參考日本、越南及海南省等沿海地區推出的「珊瑚種植+潛水」體驗,香港可將增殖放流與海島觀光、遊艇旅遊、休閒漁業、水上運動等旅遊業態結合,設計「增殖放流+」特色海洋旅遊路線,並引導企業參與旅遊產品設計及市場化運作,以打造增殖放流文化,吸引「回頭客」持續參與。同時,研究完善碼頭配套,如在屯門增設碼頭供遊客出海,以帶動地區餐飲、住宿、交通等產業共同發展。特區政府現時着力推展海島遊、深度遊,打造特色海洋旅遊產品,此舉或有助香港從大灣區濱海旅遊的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

除旅遊業外,增殖放流還可為傳統養殖業的產業鏈延伸提供方向。一方面,可利用新海魚養殖區建立育苗基地,為日益增加的增殖放流活動提供魚苗;另一方面,可透過產學研合作培育更具適應性和抗病能力的物種,並結合本地海洋牧場進行規模化養殖,將科研成果轉化為經濟收益。依託香港自由港優勢,更可拓展魚苗及技術出口,為本地漁業發展開闢新方向。

總括而言,增殖放流產業化是海洋保育與經濟發展的雙贏策略。香港作為國際海洋都市,擁有獨特生態資源與科技優勢,透過科學規劃、產業融合及公眾參與,可推動社會各方共同參與,分擔海洋保育成本,帶動海洋旅遊、漁業轉型、生態保育協同發展,發展新質生產力,打造海洋經濟新模式,為全球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提供「香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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