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的主動調查報告,揭露本港支援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暫託服務存在兩大問題,不僅資源使用率長期偏低,更有部分服務單位涉嫌揀客,阻撓照顧者申請服務;申訴專員公署向社會福利署提出25項主要改善建議。扶貧助弱是社福服務的天職,社福機構揀客、服務怠慢,置亟需支援人士的福祉於不顧,嚴重辜負社會信任,有損社福專業、有違服務使命,更是浪費公帑。社署應認真落實改善建議,加強監察、優化流程,確保暫託服務發揮應有作用、公共資源得到善用,讓特區政府對弱勢社群的關懷與支援能夠真正落到實處。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報告揭示,部分服務單位對暫託服務態度消極,甚至設置不合理障礙。例如,有服務單位要求申請人必須親身會面、自費進行額外身體檢查,或以欲使用服務的時間太急,或使用服務的日數太少而拒絕提供服務,變相將急需支援的照顧者拒之門外。
暫託服務的初衷是紓緩照顧者壓力,讓他們有喘息空間。可惜有服務單位不但沒有積極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協助,反而人為施加諸多不必要的限制,加重照顧者的身心負擔,違背社福機構扶貧助弱的核心價值。而且,這些服務單位都接受特區政府資助,運作經費來自公帑,其使命是服務弱勢社群,而非挑選服務對象、逃避責任。社福機構理應不怕麻煩,主動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支援。利用種種藉口將尋求協助的人士拒之門外,不是有使命感、負責任的專業社福機機所為。
報告亦指出,有長者暫託服務使用率僅50%至60%,殘疾人士服務更只有10%至20%,個別地區甚至長期處於0%使用率。其實,有機構暫託服務使用率低,與機構設置不必要關卡、嚇走使用者有直接關係,並非服務需求不足。申訴專員陳積志指出,有使用率為0%的服務單位,經社署督導下,使用率隨即有所改善,甚至大幅提升至約50%,足以證明事在人為。
暫託服務存在的不理想問題,根源在於監管不足。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25項建議,包括簡化申請程序、檢視額外檢查理據等,均是對症下藥之舉。樂見社署全面接納並積極跟進,未來應盡快落實,以增加服務單位的積極性、優化資源配置和提升服務可及性,讓公帑用得其所,讓弱勢社群真正得到所需的照顧和幫助。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會預留每年5億元的經常開支,推出一系列措施加強支援照顧者。特區政府心繫民生,在當前財政壓力較大的情況下,仍增撥可觀資源支援照顧者,社福機構更應盡心盡力,提供到切實到位的服務,讓公帑用得其所,不負公眾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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