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廣濟、曾立本)影射藥無品質保障,消費者誤購輕則未收預期藥效,重則影響健康,往往背鍋的是正貨藥廠及代理商。多間深受影射藥禍延的藥廠及代理商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其中生產「太和洞久咳丸」的藥廠及「法國雙飛人藥水」代理商更曾訴諸法律,但維權路上充滿障礙,而太和洞多年來面對市面上層出不窮的多款影射藥,也只成功維權一次,最後慘勝,是香港罕見成功據理力爭的維護商標權的個案,成為香港藥業維權的寫照。業界希望,商標改革加快步伐。
太和洞藥廠早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訪問日期幾經洽談,原因是廠房有嚴格衞生規定,藥物在達ISO標準的潔淨環境下生產,閒雜人等不得擅闖,記者只能待廠房每月停工消毒時才能深入參觀藥廠。廠內設有大型的潔淨室設施及衞生規範,藥物需通過成效性、安全性、穩定性及毒性四重測試以確保消費者安全。
太和洞藥廠有限公司營運總監余振祥表示,市面上太和洞久咳丸的影射藥多達十至廿多款,包裝用色、設計、牌子名與正貨相近,他解釋由於「太和洞」才是公司的註冊商標,「久咳丸」字句則沒有專利,在香港現行寬鬆的商標條件下,從嚴格意義上說,只要商品不是名為「太和洞」,「太禾久咳丸」、「大和洞久咳丸」、「太和久咳丸」也好,都無法提告,但最弔詭的是多數消費者只記得久咳丸,見是久咳丸便以為是正貨。
「斷正」僅賠數十萬 填不了律師費
直至約10年前,市面上出現一款名為「太和洞(香港)有限公司」的影射藥,其產品久咳丸外觀設計與太和洞的註冊商標產品「太和洞久咳丸」高度相似,令顧客誤以為是新包裝,從而分流銷售並混淆市場,該公司忍無可忍遂提告。
作為商標持有人,余振祥起初以為官司十拿九穩,沒料維權的代價高昂及成效有限。余振祥表示,發現該影射藥剛上市時,公司已即時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提交大量證據禁止對方售賣,雖然最終成功,但仍耗費大量心機和金錢。但由於對方公司剛起步賣該藥,法庭最終只判決太和洞獲賠幾十萬港元,余振祥說:「幾十萬元遠不足以彌補律師費及聲譽損失。」
侵權者「學精」摳字眼難起訴
該宗官司結束後,侵權公司倒閉,但市場上的影射藥卻學精咗,而且法庭判決帶給市場的訊息是侵權成本低,大不了賠幾十萬元,余振祥說:「該次勝訴得直全因對方名稱全中『太和洞』三字及即時行動;其他影射產品就不用全名,而且上市已久的影射藥以『正貨遲遲未提異議』作辯護理由,令正貨藥廠除非不惜燒銀紙纏訟,否則好難贏。」
余振祥解釋,抄襲或假冒的入罪門檻非常高,影射產品的名稱或外觀設計必須與版權商品完全相同,但不少影射藥卻在細節上存有區別,即使名稱包含「太和洞」三字,只要後面加上其他幾個字,也難以證明違反《商標條例》;在銷售層面,既然影射藥不構成侵權,那麼商家售賣也只不過是另一個品牌,透過《商品說明條例》起訴亦困難重重,海關因此不會展開刑事訴訟。「公司每年發出數百封律師信呼籲藥房停售,卻收效甚微。」
舉報成功 對家宣告破產甩身
「法國雙飛人藥水」總代理全球藥業有限公司高級銷售經理黃宜釗也有有冤無路訴的經歷。他透露,為了搜集更多證據提高立案可能性,公司多次自發放蛇行動,「我們派講普通話內地同事放蛇,但賣家非常精明,是不是真遊客一看便知。知道你不是遊客,不好騙,就十分謹慎。」另外,公司曾根據分銷商線索追蹤影射藥公司,最終卻發現屬於假地址,根本無從下手。有限的證據即使交予海關,執法人員需再次驗證,也常以失敗告終。縱使偶爾舉報成功,法律程序需時長,對方往往宣告破產或將商店快速轉手,無資產可追討。
黃宜釗表示,至今公司仍每月都收到顧客有關影射藥的查詢及投訴,客服耐心解釋,並會詳細蒐集來源資訊以積累證據,他表示儘管提告過程困難重重,但仍堅持不懈。因為影射藥不僅帶來重大銷售損失,還會影響消費者對品牌的信心,「消費者購買時常擔心買到假貨,若誤購品質有問題的影射藥,更會歸咎於正貨品牌,導致品牌形象受損及整體市場信心下滑。」同時,影射藥問題還會損害香港作為「購物天堂、正貨保證」的國際聲譽,對零售及旅遊業構成負面衝擊。
中成藥扮保健品避監管 長服恐增健康風險
影射藥藥效及成分安全問題成疑,消費者誤用影射產品可能延誤治療;另外不少影射藥以保健食品作包裝營銷,忽視其藥性及對健康長期影響。太和洞藥廠有限公司營運總監余振祥解釋,法例規定一款產品即使大部分成分是中藥材,但只要混合一兩種食用成分,以及申請營養標籤,便可視為保健品,不受《中醫藥條例》規管,「目前的7+1營養標籤只告訴你有多少碳水化合物或脂肪等,對藥效或安全性毫無幫助,可謂完全缺乏監管。」他強調,影射藥被包裝為保健品,對長期服用沒有明確指引,若含有不適合長期服用成分,或會在體內累積引發不良反應,「可能有些成分不能長期服用,即使中藥比西藥溫和,也需評估長期影響。」
太和洞藥廠有限公司品質保證部經理陸希汶指出,許多影射藥製造商缺乏潔淨室設施及衞生規範,或增加產品污染風險,安全性和療效均無保障;即使影射藥註冊,其仍缺乏老品牌的長期品質保證及市場認受性。更何況,香港法規只要求註冊中成藥列出主要成分,消費者無法得知全部成分。
香港大塚製藥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周桂芳表示,影射藥可能對消費者安全構成風險,並以一款名為「娥のタイエリー H 軟膏」的疑似「娥羅納英 H 軟膏」影射貨為例,指出其包裝、顏色等設計與正貨極為相似,僅在名稱上使用大量日文以作區分。然而,成分方面,正貨明確標示唯一活性成分為Chlorhexidine Gluconate Solution(洗必泰葡萄糖酸脂溶液),具治療創傷皮膚功效,並註明適應症包括粉刺、疹子、輕度火傷、皮膚破裂、凍瘡、輕度刀傷、乾性香港腳及癬,強調為「創傷治療劑」,可預防傷口細菌感染。
反觀影射貨未有標明具體成分,僅宣稱「潤膚、保濕、剃鬚後擦用,倍覺暢快」等,聲稱用途廣泛但缺乏明確療效支持。消費者誤用或無法獲得有效治療,導致皮膚問題惡化。她強調:「這不僅影響消費者,也損害我們的商譽,廠方與消費者均是受害者。」
安全性療效無保障 出事難追責
全球藥業有限公司高級銷售經理黃宜釗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以其公司代理的法國雙飛人藥水為例,影射藥缺乏明確的成分清單和製造標準,可能使用劣質或不合標準的原料,更沒有拿到香港衞生署藥物註冊編號,構成安全風險。他舉例,影射藥或無法像正品使用可食用的酒精,僅限外用,若消費者當做正貨內服,則有不可預期的風險,「原料來源不清晰,成分未知,可能使用劣質或不合標準的材料,無品質保證,安全性有疑問,它們(影射藥)只能外用,不能內服。」
公司曾接獲消費者反映雙飛人的影射藥有異味或無治療效果,顯示其品質低劣或成分錯誤,凸顯使用未受監管產品存在健康風險;由於影射藥缺乏註冊、製造商資訊或聯繫方式,若引發不良反應,幾乎無法追究責任,對公共衞生構成長期威脅。
黃宜釗續指,有些影射藥不僅沒有藥物註冊,甚至連營養標籤都沒有,不受藥物或食品法規約束,大幅增加消費者風險;「它們沒有任何註冊標籤,既不是中藥也不是食品,連營養標籤都沒有,這(這樣的商品能在市面銷售)是香港法規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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