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梅里戴周五(9月19日)駁回美國總統特朗普控告《紐約時報》誹謗的案件,直指特朗普方律師呈遞的訴訟書長篇大論且「不恰當及不可接受」,有違法院基本訴訟原則,要求特朗普律師團隊於28天內提交新訴書。
指訴訟書過長「不恰當」
梅里戴裁定該訴訟書違反《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8條,要求訴訟書應「簡明扼要陳述事實」,足以提出表面上合理的索償主張。據悉該份訴訟書長達85頁,主要指控《紐時》兩項誹謗罪,但第一項訴求直至第80頁才出現,第二項則位於第83頁。梅里戴稱,訴訟書內容重複冗雜,且包含大量對特朗普的讚美之詞。他重申「訴訟書並非謾罵攻訐的公開論壇,亦非攻擊對手的受保護平台」。
梅里戴並未完全否決特朗普的提訴,表示其團隊可在28天內提交修改後的新訴訟書,但嚴格限制內容不得超過40頁,並對格式作出明確要求。特朗普代表律師對此暫未作出回應。《紐時》發言人則稱感謝法官的迅速裁決,承認這份訴訟書是一份政治文件,而非嚴肅的法律文書。
特朗普周一(9月15日)向佛羅里達州中區聯邦地方法院提訴,控告《紐約時報》及其4名記者,稱其已成為「民主黨喉舌」,並向其索賠150億美元(約1,167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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