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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僭建申報 完善樓宇規管

2025-09-17 04:18:38 評論

張萬添 西貢區議員 上訴審裁團(建築物)委員

屋宇署於2012年透過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申報計劃,對於無申報的僭建物,逐步採取執法行動予以取締,並在清理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後,分階段逐步取締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現存僭建物;有關申報期限已於2012年12月31日結束。前屋宇署署長余寶美離任前出席區議會會議時提到,不少意見希望重啟曾實行的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特區政府亦期望可於未來落實。消息一出,再度引起社會對僭建問題的廣泛關注。

這項構思不僅便利市民,也反映特區政府正嘗試由「執法主導」逐步走向「居民參與」。在長期困擾社會的僭建問題上,這無疑是重要一步。然而,僅靠申報,難以解決積累多年的結構性矛盾。即使居民完成申報,仍然滯留於「不合法」的灰色狀態,既加劇屋宇署執法壓力,也令小業主缺乏安全及法律保障。要徹底化解問題,必須從現行《建築物條例》的限制出發,開創兼顧安全、合法性及稅收的新路徑。

在現行《建築物條例》下,屋宇署並無權追溯已經建成而未經同意的僭建工程。這解釋了為何歷來政策只能在「清拆、罰款、容忍」之間遊走。雖然特區政府曾推出「屋宇小型工程驗證計劃」,容許部分設施經專業驗證後免受清拆,但適用範圍有限,無法涵蓋主流僭建。

是次自願申報計劃如能重啟,將有助特區政府收集數據,為未來決策打好基礎。下一步則是要思考如何讓此計劃成為改善甚至合法化小型僭建物的契機。

特區政府應設立可行方向,推動「自願申報 + 專業改善 + 補地價合法化」三合一政策。自願申報是指建立完整資料庫,讓特區政府掌握現有僭建物狀況;專業改善是指由註冊工程師或測量師檢視僭建結構,及早補強具風險部分,減低安全隱患;補地價合法化則是透過特別法例或地政機制,容許合資格個案補地價並提交專業驗證,逐步轉化為合法結構。如此既不削弱《建築物條例》的嚴謹性,亦提供途徑,讓小型、安全的僭建物取得合法地位。

此舉可同時實現三重成效。首先是有僭建物的住戶獲得自願申報渠道,讓僭建物在審批後可免於清拆;特區政府可增加庫房收入,並減輕長期執法成本;小型僭建物在法例明確規管下維持良好保養,其他具風險的僭建物則繼續進行分階段取締,改善環境,推動城市更新。僭建問題積累多年,既是法律挑戰,亦是社會矛盾。特區政府如能把自願申報進一步升級為「三合一」制度,把「違規負擔」轉化為「城市資源」,將為香港打開更安全、更可持續發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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