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聯合國巴勒斯坦被佔領土(包括東耶路撒冷)和以色列問題獨立國際調查委員會,周二(9月16日)發布報告指出,以色列在加沙地帶對巴勒斯坦人犯下種族滅絕罪行。今次是委員會首次正式認定以色列的軍事行動屬種族滅絕,委員會敦促以色列履行國際法義務,終止種族滅絕行為並懲罰肇事者。
報告審查以軍在加沙的行動,認定以色列當局和以國部隊,都違反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報告認定的以國種族滅絕行為,包括殺害和嚴重傷害數量空前的巴勒斯坦人;在加沙實施全面封鎖,阻斷人道主義援助導致饑荒;系統性摧毀加沙醫療保健和教育系統;直接針對兒童和無視國際法院的命令。報告認為這些種族滅絕行為的意圖,是全部或部分消滅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人。
惡劣生活條件可致群體毀滅
對照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以軍行為至少有4項種族滅絕行為,包括殺害巴人、對巴人製造嚴重身體和精神傷害、蓄意製造足以導致群體毀滅的生活條件、實施阻止生育措施。報告也指以軍的行為,具有「摧毀全部或部分巴勒斯坦民族、族群、種族或宗教團體」的意圖。
報告引述詳實證據,包括與受害人的訪談、加沙地帶醫生證詞、開源材料,以及衝突爆發以來的所有衛星圖像分析。加沙當局統計以軍的行動已造成加沙地帶6.4萬人死亡,部分地區陷入饑荒。委員會還認定,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等官員的言論直接反映了種族滅絕意圖,包括內塔尼亞胡2023年11月致函以軍士兵,將加沙軍事行動比作《希伯來聖經》中所謂「徹底殲滅的聖戰」。
聯合國體系迄今最嚴厲認定
聯合國本身暫未使用種族滅絕形容以色列在加沙的軍事行動,但正承受愈來愈大的外界壓力。分析指儘管今次公布報告的委員會是獨立機構,其結論並不等同聯合國官方立場,但這一報告被視為迄今聯合國體系內最為嚴厲的認定。
2024年1月26日,聯合國國際法院發布有約束力的臨時措施,要求以色列遵守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防止在加沙地帶發生針對巴勒斯坦人的種族滅絕行為。今次發布報告委員會主席皮萊警告,以色列公然無視國際法院的臨時措施以及聯合國會員國警告,「我希望通過我們的報告,能夠促使各國重新審視事實。」
皮萊直言:「加沙正在發生種族滅絕。這些暴行的責任在於以色列最高層,他們近兩年來系統性地推動了一場種族滅絕行動,以摧毀加沙巴人為目標。」以色列拒絕與調查委員會合作。以方駐日內瓦常駐代表團批評該委員會長期抱持政治偏見,針對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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