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15日)晚上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車」)的行動。
行動中,人員派員喬裝乘客,透過網上平台租用兩輛私家車,分別前往九龍城及油麻地。當抵達目的地時,人員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拘捕兩名分別44及55歲本地男司機。
所有被捕人已獲保釋候查,須於10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涉案的所有車輛均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有關車輛亦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亦作出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相關車輛的用途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者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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