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房協即將分批向相關租戶發信,透過「換新租約、毋須簽署、如常交租」簡單三部曲,全面實施「富戶政策」。首批租戶租約生效日期由1964年9月1日至1986年2月16日的租戶(全長者戶除外),將於下周陸續收到載有「富戶政策」條款的新租約,租戶只需如常交租便視作接受新租約,毋須簽署任何文件或辦理手續。「富戶政策」全面實施預計可於2026年年底前完成。目前,房協轄下出租屋邨大約2.5萬個租戶的租約仍未受「富戶政策」規管。

房協由4月至今已舉辦逾220場居民簡介會,向租戶講解更換租約安排,並已經將新租約樣本張貼於屋邨告示板及擺放於每個屋邨辦事處讓居民查閱。房協指,欣悉居民對全面實施「富戶政策」反應正面,認為三部曲程序方便,簡單易明,亦支持有經濟能力的租戶多付租金,甚至交回單位。
根據現行「富戶政策」,租戶若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家庭總入息超逾申請房協出租屋邨入息限額的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申請房協出租屋邨入息限額的100倍,便須遷出及將單位交回房協。
目前,房協轄下出租屋邨大約2.5萬個租戶的租約仍未受「富戶政策」規管。房協將會按單位租約生效日期的先後次序,分階段安排更換租約。第一批更換租約的是租約生效日期由1964年9月1日至1986年2月16日的租戶(全長者戶除外)。按「換新租約、毋須簽署、如常交租」的三部曲序,租戶將會收到由房協發出的一套文件,當中包括終止舊租約通知信、載有「富戶政策」條款的新租約及拒絕新租約的回條。

租戶只需如常交租便視作接受新租約,毋須簽署任何文件或辦理手續。房協在收到租金後便會向租戶發出確認信,新租約將於現有租約終止後即時生效。考慮到長者或需要更長時間了解最新安排,全長者戶(所有家庭成員均60歲或以上)將會安排於最後一批,大約2026年年中才開始更換新租約。
房協特設「富戶政策全面實施」網頁及熱線(電話:2401 1343),以及於屋邨設立宣傳站及派駐服務大使解答居民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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