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在紅磡體育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嚴重事故,懸掛半空的巨型屏幕墮下擊傷兩名舞蹈員。負責演唱會舞台機械工程的分判商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今年兩度被內地佛山市鉅能舞台設備有限公司呈請清盤。高等法院聆案官黃健棠今日(10日)表示,本案清盤文件已備妥,遂免除雙方律師代表出庭,在沒有任何人提出反對下,正式向協興隆舞台工程頒布清盤令。
呈請人佛山市鉅能舞台設備有限公司今年2月入稟申請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清盤,由於協興隆舞台工程已還清整筆欠債,聆案官於4月下令撤銷該清盤呈請。但鉅能舞台設備再於5月入稟申請協興隆舞台工程清盤,案件至昨日早上再訊,並由聆案官黃健棠頒令協興隆舞台工程清盤。
2022年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中,協興隆舞台工程為涉事分判商,負責演唱會舞台的機械工程部份,包括承載涉案LED屏幕的金屬外框架、吊掛屏幕的機械裝置、鋼索、鋼索組件和絞車系統,懸吊系統和升降台裝置等機械裝置以及維修保養和運作。
協興隆舞台工程於去年初承認6項傳票控罪,包括2項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2項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式物質是安全的、1項沒有在24小時內將嚴重意外事件通知職業安全主任及1項沒有就意外發出通知罪,被判罰款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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