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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提檢討快速公路最右線使用權防車禍 陳美寶:需在使用效率、交通暢順和安全作出適當平衡

2025-09-10 14:37:15 香港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日(10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月明議員提問,有意見認為屯門公路、吐露港公路及新田公路等快速公路是本港的交通黑點;在該等公路上不時有輕型貨車使用最右行車線,影響交通流量和阻擋後車駕駛者視線,造成交通安全隱患,為避免快速公路上的貨車因阻擋後車駕駛者視線而造成交通意外,政府有否計劃進一步禁止貨車使用快速公路的最右線,例如會否考慮限制超過一定高度的貨車使用該線。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在書面答覆表示,現時《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第374Q章)對駕駛者在快速公路上使用最右線及超越前方車輛已設有限制。一般而言,駕駛者在快速公路上必須在最左線行車。駕駛者如須越過其前面車輛,必須使用其右方行車線,並盡快駛回左線。另外,中、重型貨車、巴士等大型車輛在設有三條或以上行車線的快速公路上行駛時,不得在該快速公路的最右線駕駛,除非該最右線連結一條轉向行車線。

警務人員在快速公路上進行交通執法時,除了根據貨車尺寸,還可透過觀察其型號、車軸數目及車尾標記等特徵來識別其貨車種類。此外,警務人員在作出檢控前,亦會檢查車輛牌照或車輛登記資料以作核實。

陳美寶指,法例現時已限制大型車輛(即全高度超過3.5米的車輛,包括中、重型貨車、巴士等)使用快速公路最右線。政府考慮限制某車種使用快速公路特定車道時,需要在確保快速公路的使用效率、保持交通暢順和保障交通安全之間作出適當平衡,並會按上述考慮留意是否需要進一步對超過一定高度的車輛使用快速公路最右線施加更嚴謹限制。

運輸署的《道路使用者守則》亦提醒駕駛者駕駛時應放遠視線,讓自己可以有較大的觀察範圍確保可以安全切線和有較充裕時間作出所需反應。駕駛者也應與前車保持足夠距離,確保在前車突然減速或停車時也能安全停下,當遇上突發事件或緊急事故時,也有足夠的應變時間。

此外,運輸署一直聯同道路安全議會及警務處進行各種宣傳及教育活動,向所有道路使用者(包括輕型貨車駕駛)推廣,例如出版和派發《道路安全通訊》、在可變信息顯示屏上顯示安全信息、透過社交媒體平台發放資訊等,讓道路使用者了解在道路安全應注意的事項,當中包括快速公路及主幹路的駕駛守則(包括靠左線行駛、中重型貨車在三條或以上行車線的路段不可使用最右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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