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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邨收遷出令母子墮樓│何永賢:已盡量給予協助 情理兼備中取得平衡

2025-09-09 10:51:03 香港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對居於天水圍天恩邨、患有精神病的母子被指13年前申請公屋時,未有如實申報資產,房屋署於去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其後,青山醫院發出證明書建議容許二人繼續居於原公屋單位內,惟最終上訴不果,母子分別於今年4月及7月墮樓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9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強調房委會人員在整個過程中已在情理兼備中取得平衡,會加強訓練及提醒人員處理特殊租戶時要提高敏感度。

何永賢說,房委會同事在整個過程中已盡量提供協助,包括已轉介社署,尋找社工提供照顧,同時經住戶同意下,協助申請寶田中轉屋,亦有向住戶表明,遷出日期可以暫緩,直至他們找到安身之所。她指出,有關住戶在2012年申請公屋時,在多次申報中都未有申報擁有兩塊價值70多萬元的土地,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當中確實有一些瞞騙情況,認為房署在處理今次事件中,已在情理兼備,盡量平衡。但回看今次事件當中有一些細節,特別是對於一些有特殊需要的住戶,要加強認知,在溝通時可再「細心啲」,會提醒前線同事在處理特殊租戶時要提高敏感度,日後會亦為房署人員加強訓練。

何永賢又提到,上訴委員會可以確認,修訂或取消發出「遷出通知書」,今年首7個月上訴委員會修訂和取消「遷出通知書」的百分比亦不小,有接近4成屬修訂或取消,當中取消佔26%;而上訴委員會即使作了裁決,若住戶認為不合理,可向法庭尋求覆核,形容整個制度設計是好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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