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何卓為。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 8人涉2020年初醫院及口岸爆炸案,今日(28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159天審訊。法官陳仲衡第九日引導陪審團裁決,在總結首被告何卓為及第四被告張家俊的自辯證供時,提到控方盤問兩人時,均指在庭上說謊。當中何辯稱其中一個涉案群組訊息是由中學師弟「阿蛋」發出,但實質是由何本人發出;張則兩度否認曾到機場及曾購買飛往台灣的機票,直到控方展示出入境記錄,他才同意自己曾到過機場及一度辦理出境手續,但辯稱因女友離世才刻意忘記曾去機場一事。

陳官指出,何卓為在控方盤問下辯稱自己是受文件誤導,才將自己在其中一個涉案群組發出的訊息,誤為是由中學師弟「阿蛋」發出。何亦辯稱自己曾被警員威逼利誘,事後要送院及眼部視力受損,但醫生報告指檢查後,排除創傷性原因,而何在配戴眼鏡後亦擁有正常視力。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另在總結第四被告張家俊的自辯證供時,陳官提到控方盤問張時曾問張於2020年1月3日有否到過機場及曾購買當日飛往台灣的機票,張否認。控方又指,Telegram訊息顯示「Alpha Force」與Rachel相約當日前往台灣,但「Alpha Force」最終未能趕上飛機,而訊息間更提到「揾你呀張家俊」,張仍否認自己當日有到過機場。

直到後來控方展示張的出入境記錄,張才同意自己於當日到過機場及一度辦理出境手續。但辯稱自己當日和女友在大館看表演,並答應女友會陪她一整天,但後來「大隻仔」提醒他當晚要前往台灣,他和女友因此吵了一架,而女友後來離世,那次也成了兩人最後一次在大館看表演,因而刻意忘記當晚曾去機場一事,他亦不同意因要否認自己是「Alpha Force」而故意說謊。

另外,警方在張家俊住所搜出3部手機,當中均有涉案Telegram訊息。張辯稱其中兩部手機不屬於他,並指當中一部屬於「大隻仔」;而屋內一部內有涉案「墓碑型炸彈」3D設計圖的手提電腦,張辯稱該電腦屬公司電腦,平常由同事「Rachel」或「大隻仔」使用,相信該3D設計圖與Rachel有關。至於剩餘的一部手機,張確認屬於自己,但辯稱手機內的Telegram訊息可能因「多重登入功能」而存在,否認相關訊息由他發出,而手機內帳號「Alpha Force」亦非由他獨自使用。

陳官指案件將近完成引導陪審團,預計下周一(9月1日)再用約1個多小時便可讓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案件押後下周一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