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總統特朗普周一(8月25日)簽署行政命令,要求司法部調查和起訴焚燒和褻瀆美國國旗的人。根據該行政命令,美國國民將入獄一年、不准提早獲釋;外國人則有機會被撤銷簽證或居留證。
行政命令列明:「美國國旗是美國最神聖且不可侵犯的象徵,褻瀆國旗是獨特且本質上具冒犯和挑釁性質的行徑,展現了對美國的藐視和敵意,也是外國團體刻意用於威嚇、脅迫以暴力對抗美國人的手段。」
美國國旗近期屢被示威者破壞,大多數出現在反以色列的抗議,以及反對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對非法移民的突擊執法。
外國人或被撤銷簽證
由於焚燒國旗的行徑在1989年裁決的《得州訴詹森案》中,由最高法院判定屬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之言論自由,因此行政命令指示司法部長積極起訴涉及褻瀆國旗行為的人,藉司法程序釐清第一修正案對破壞國旗的適用範圍,另指示政府禁止或終止破壞國旗者的簽證、居留證和入籍程序。
特朗普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簽署行政令時,承認最高法院1989年的裁決,但表示若焚燒國旗「可能煽動即將發生的非法行為」或等同於「挑釁性言論」,仍可以起訴。有公民自由倡導者和憲法學者質疑特朗普無權改寫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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