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湖北社團總會副會長及法律顧問畢文泰律師

文/畢文泰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法治之都,其法律職業的操守與紀律向來備受重視。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8月15日宣布,律師紀律審裁組於2025年7月22日裁定對任建峰的一項申訴證明屬實,任建峰的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將其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此一決定經香港特區刊憲公告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不僅是對個別香港律師違背執業操守行為的嚴正處理,更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堅定維護。

違紀行徑背離操守必將受嚴懲

律師作為法律職業的守護者,其執業操守是維護司法公正的基石。根據《律師執業規則》及相關紀律條例,律師必須恪守誠信、公正、獨立等原則,不得從事任何損害職業聲譽或違反法律的行為。任建峰於2023年5月11日透過視像連線方式出席美國國會的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於會上向該委員會提供了口頭及書面證詞。任建峰在口頭及書面證詞中均表示自己是香港的律師,在此司法管轄區執業。在口頭證詞中,他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及/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及/或檢控官實施「制裁」。在書面證詞中,他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及/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檢控官實施「制裁」。任建峰作出上述作為之時,正身為香港《法律執業者條例》(第159章)(Legal Practitioners Ordinance) 所指的律師及法院人員。任建峰的所為構成作出與律師身份不符的行為,並違反香港法例,因而損害了其誠信、其信譽及行業的聲譽。如此行徑,顯然嚴重背離了這些核心操守,其涉及的違規行為不僅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對整個法律界造成負面影響,令人不齒。這種行為若不加以嚴懲,將動搖公眾對法律職業的信任,進而削弱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根基。

裁決合法合理護香港法治精神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及律師紀律審裁組的裁決,完全基於香港法律框架,包括《法律執業者條例》及相關判例,充分考慮了案件事實、證據及辯護意見,確保裁定合法、合理且合乎比例原則。這一決定並非針對個人,而是為了維護法律職業的整體純潔性,避免任何違規行為侵蝕法治的公信力。正如《基本法》所保障,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但這必須建立在法治之上,任何違背操守的行徑都將面臨法律的嚴正後果。

香港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在審理此案時,依據充分證據和法律原則,對任建峰的違規事實作出客觀認定。這一過程體現了紀律審裁的嚴謹與透明,確保每一步驟均符合程序正義。歷史上,類似違背操守的案件屢見不鮮,但香港司法機構一貫秉持「違法必究、罪刑相適」的原則,對此類行為絕不姑息。任建峰被除名,正是這種嚴懲態度的具體體現,它不僅是對個別人的警示,更是對整個法律界的一次深刻教育,提醒每位法律從業者必須以身作則,堅守底線。

此裁決的深遠意義在於,它強化了香港法治精神的彰顯。在當前國際環境複雜多變的背景下,香港作為「一國兩制」實踐的典範,更需堅守法治底線,以確保社會穩定與繁榮發展。透過嚴格執紀,不僅淨化了法律職業環境,還向全球展示了香港對法治的堅定承諾。這有利於吸引更多國際投資與人才,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同時,它也指引廣大市民提升守法意識,共同營造尊重法律、維護正義的社會氛圍。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任建峰受除名香港律師案的處理,再次證明香港法治的公正。作為法律從業者,我們應以此為鑒,恪盡職守,推動香港法治建設不斷前行。唯有全社會同心協力,堅守法治原則,方能確保香港在國家發展大局中行穩致遠,續寫繁榮新篇章。

(作者為香港湖北社團總會副會長及法律顧問)

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