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最高人民法院5日發布4件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醫保騙保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人民法院依法打擊治理醫保騙保犯罪的決心和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維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合法權益的責任擔當。

「被告人艾某忠等詐騙案」中,山西大同某民營醫院實際控制人艾某忠多次召集艾某宇、張某才等人,到周邊各地吸引、招攬病人住院,鼓勵、安排本院職工及家屬住院,採取虛增藥品進價、藥品重複入庫、虛增臨床用藥、虛報床位等手段,大肆提高、虛構住院費用,製作假病歷,將虛假數據上傳醫保中心,騙取國家醫保基金。截至2020年底,醫院虛報金額970餘萬元,其中未撥付金額200餘萬元,系詐騙未遂。法院判處艾某忠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其餘被告人也分別獲刑。

近年來,一些犯罪團夥通過非接觸式手段,倒賣醫保騙保藥品非法牟利,造成醫保基金損失,大量藥品得不到妥善保管而浪費,部分變質藥品再次流入銷售環節,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戴某壽多次在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情況下,通過微信聯繫上下家收購、銷售「醫保回收藥品」,並租用倉庫作為場地,僱傭他人負責打包、郵寄藥品。案發後,公安機關扣押藥品共2萬餘盒。江西省浮梁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戴某壽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

據介紹,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懲處醫保騙保犯罪,重點打擊幕後組織者、職業騙保人等。2024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醫保騙保犯罪案件1156件2299人,一審結案數同比增長131.2%,挽回醫保基金損失4.02億餘元。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 孫佳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