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於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工作措施》31日向社會公布,涉及生育補貼、生育休假、住房支持等系列措施,以健全北京市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

在加強生育服務支持方面,措施提出,結合北京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立並實施生育補貼制度。提高生育保險產前檢查費用報銷標準,實現醫保實時結算。研究完善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等人員、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未就業人員生育醫療費用保障措施。加強對用人單位監督指導,強化糾紛協商調解,將用人單位落實職工產假、生育假、陪產假、育兒假納入各區勞動監察範圍。

在強化育幼服務體系建設方面,措施明確,推進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兒科門診全覆蓋,提高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兒科服務能力。全市具有兒科診療科目的醫療機構可調劑使用本市兒童專科醫院院內製劑。統籌社區資源,提供更多免費或低收費場地,推動社區嵌入式託育服務設施建設,積極探索養老託育融合服務。鼓勵單位託育點對外招生。

完善生育友好多元支持政策方面規定,在幼兒園及義務教育階段,結合學位實際,統籌考慮同一家庭子女「長幼隨學」。加大對多子女家庭購房的支持力度,結合實際出台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政策。多子女家庭租賃房屋並備案的,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公積金,不受月繳存額限制。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開展寒暑假及課後兒童託管活動,積極推進母嬰設施標準化建設和規範化管理。在以家庭為單位配置小客車指標時,加強對多子女無車家庭的傾斜支持。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