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偵破一宗於2024年發生的「虛擬資產詐騙案件」,拘捕並起訴1男1女。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美玲)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偵緝高級督察劉兆寶今日(28日)表示,警方於2024偵破一宗涉及假找換店的虛擬資產詐騙案件,拘控兩名分別30及40歲的男女。他們在案中以印有「練功券」的假鈔與受害人交易虛擬貨幣,騙取受害人款項約363萬港元。兩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詐騙」和「洗黑錢」罪名,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監25個月及18個月。

案情指,2024年3月13日至同年6月19日期間,警方接獲兩名受害人報案,指有人假冒加密貨幣找換店負責人,透過Facebook、Instagram同Telegram等社交平台發帖,聲稱「高於市價」回收虛擬貨幣,引誘受害人親身去到偽裝成找換店的地方交易。

期間假冒店員的騙徒會先用保鮮紙包住一大疊現金,令受害人誤以為款項已經準備好。當受害人按指示將虛擬貨幣轉帳到騙徒指定的電子錢包後,騙徒就用「系統延誤」及「驗證需時」等藉口拖延付款,並且禁止受害人即場拆開現金包裹或點算金額。等虛擬貨幣轉帳完成,受害人拆開所謂的大疊現金時,發現整疊現金只有首尾兩張是真鈔,其餘均為印有「練功券」字樣假鈔,始知被騙。警方其後經深入調查,同年3月及6月拘捕兩名涉案男女騙徒。

警方提醒市民:

  • 借出戶口或者運送鈔票都有機會干犯詐騙及洗黑錢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
  • 如市民想交易虛擬貨幣,可以找一些信得過和自己使用過的加密貨幣交易所;
  • 如果涉及現金交易,一定要在交易所點算現金;
  • 警惕加密貨幣平台「低風險高回報」陷阱;

市民如有懷疑,可撥打警方防騙熱線18222,以及利用防騙視伏器去搜索相關賬戶,保障資金安全。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