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明日(18日)刊憲修訂相關規例,規定所有的士必須安裝行程記錄系統,以及所有的士司機必須容許乘客以電子繳付媒介繳付的士車費。兩條修訂規例將於下周三(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政府將於明日(18日)刊憲修訂相關規例,規定所有的士必須安裝行程記錄系統,以及所有的士司機必須容許乘客以電子繳付媒介繳付的士車費,而相關電子支付的規定將於2026年4月1日生效,以利用科技提升的士整體服務質素及回應公眾的需求。兩條修訂規例將於下周三(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運輸及物流局指,行程記錄系統須能夠在的士車廂內進行帶有錄音的錄影(車上錄影),以及進行可清晰顯示的士外的前方及後方視景的錄影;並須透過全球衞星導航系統收集有關數據,及被妥為封妥及檢驗。局方指,相信這些功能有助阻嚇的士司機的不當行為,提升的士駕駛安全,並在的士和乘客出現爭拗時,保障雙方的權益。

為協助業界就此做好準備,運輸署會於今年下半年開始透過例如運輸署的網站、定期出版的《的士通訊》以及與的士業界定期會議等渠通,通知業界有關規定。署方亦會在今年第四季開始進行有關授權供應商的工作,以期讓業界可在明年開始在的士車廂內安裝行車記錄系統。待所有的士完成安裝後,行車記錄系統可隨即開始運作並須連結至運輸署的中央資訊系統。

為保障乘客及司機的私隱,行車記錄系統所錄製的影像及數據必須以編碼處理。只有在指明的情況下,例如調查可能構成香港法例下與交通相關的違例事項的任何行為,執法機構、運輸署署長及獲授權人士方可取覽或檢索車上錄影。

此外,由於現時很多的士司機仍只接受現金,令乘客特別是遊客感到非常不便,修訂規例將規定所有的士司機必須接受乘客以電子繳付媒介繳付車費。為讓司機作好準備,運輸署會積極協調各電子繳費媒介平台,安排工作坊或簡介會,協助司機學習如何經電子繳費媒介收取車費。相關規定將於2026年4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