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附加限制性條件(簡稱附條件)批准全日空控股株式會社(簡稱全日空)收購日本貨物航空株式會社(簡稱日本貨航)股權案。這一決定維護了中日航空貨運服務市場的公平競爭,確保中日經貿「主幹道」的暢通,對保障區域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該案涉及中日航空貨運服務市場兩大日本航司的合併。市場監管總局在審查過程中重點評估了交易對中日之間航空貨運服務市場競爭可能產生的影響。審查發現,全日空與日本貨航在中日航空貨運服務市場運力合計份額較高,交易可能對中日雙向航線航空貨運服務市場競爭產生不利影響。為確保交易後相關市場公平競爭,全日空作出繼續履行現有貨物地面服務協議、不得拒絕續簽相關協議、為新進入者提供貨物地面服務、轉讓部分航班時刻等多項承諾。這些限制性條件有利於保持中日航空貨運服務市場的開放性和競爭性,防範市場壟斷風險。
中日兩國作為東亞地區的重要經濟體,經貿往來密切,航空貨運是連接兩國經貿的重要紐帶。此次附條件批准決定充分考慮了維護市場競爭和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需要,體現了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國際航空貨運服務市場的關注。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做好案件的監督執行工作,確保相關承諾得到切實履行,持續維護中日航空貨運服務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促進航空物流行業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
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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