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記者6月30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日前發布公告,明確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有關稅收優惠政策。

公告稱,境外投資者以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用於境內直接投資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投資額的10%抵免境外投資者當年的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後結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稅收協定中關於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適用稅率低於10%的,按照協定稅率執行。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