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蘋果公司宣布調整旗下在歐洲的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支付規則,趕在周四(6月26日)最後期限前,回應公司涉及違反歐盟數碼競爭規範的指控,避免之後每日面臨高額罰款。

法新社報道,歐盟委員會4月認定,蘋果阻止應用程式開發者引導用戶,在App Store之外取得更優惠的交易,違反歐盟《數碼市場法》(DMA)規定,因此對蘋果處以5億歐元(約45.9億港元)的罰款。當時歐盟警告蘋果,若未在60天內依規定修正,將面臨定期加碼罰款,而周四是截止日。據悉加碼罰款可能是每天超過5,000萬歐元(約4.59億港元)。

蘋果周四宣布修改App Store的規則,允許開發者在他們的應用程式內,直接向消費者提供不同的支付選項,並稱這次調整是回應歐盟的疑慮。

計劃下月初上訴

蘋果目前已支付5億歐元罰款,但仍打算在7月7日提出上訴。蘋果周四猛烈抨擊歐盟要求的調整幅度,「歐盟委員會要求蘋果對App Store進行一系列額外調整。我們不認同這樣的結果,打算提出上訴。」歐盟委員會科技主權領域發言人芮尼耶表示,委員會注意到蘋果的聲明,現在將評估這些新的商業條款,看看是否符合歐盟的《數碼市場法》規定。